黄岛法院:法官上门调解,邻里握手言和

2021-05-17 10:41:3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青岛西海岸报

青岛西海岸报/西海岸新闻网记者 李宛遥

“真是没想到,法官竟然来到农田边上帮我们解决纠纷,我们一定会按调解方案履行……”近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六汪法庭法官申加庆深入田间地头帮助邻里调解纠纷,在双方握手言和之时,当事人李某感叹道,法官断案可真接地气!

原来,原告李某与被告丁某承包的土地相邻。早些年,李某和丈夫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栽种了桃树。丁某因桃树影响其土地上作物生长,遂自行在两家土地之间挖了一条土沟,并将桃树靠近其土地一侧的树枝砍掉,双方发生争执,经调解未果。李某一纸诉状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丁某赔偿桃树损失,并将土沟恢复原状。丁某到庭一再强调李某栽种的桃树对其土地造成了损害,其砍树枝行为没有错。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为实现案结事了,黄岛法院六汪法庭办案法官申加庆决定到现场进行调解,一方面有助于查明案情,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矛盾化解。在现场,申加庆首先指出桃树对相邻土地势必造成影响,李某有过错在先,同时又指出丁某在非紧急必要情况下自行砍树也有过错,超出了自力救济的范围。经明理释法,双方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李某当场申请撤回起诉,并保证会及时清理树枝,尽量降低对丁某土地的影响;丁某表示若李某及时清理树枝,则保证不再私自砍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署了调解笔录。

进田间地头解纠纷是黄岛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黄岛法院始终围绕“解民忧、办实事”的中心思想,坚持办实事导向,深入基层一线,用心用情办好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力求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责任编辑: 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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