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惠民|黄岛法院审结新区首件破产重整案

2021-06-21 13:04:09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青岛西海岸报

青岛西海岸报/西海岸新闻网记者 李宛遥 通讯员 刘阳阳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于近日审结了新区首件破产重整案,裁定批准青岛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

2020年8月,黄岛法院对某建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破产合议庭依托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函询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对某建材公司进行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判断。立案后,破产合议庭及时批准了债务人继续营业的申请,积极协调管理人、承租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做好工作衔接与配合,使该公司未因破产程序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在办案过程中,破产合议庭依法支持、保障管理人履行法定职责,对管理人履职遇到的困难予以指导、协助解决,对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供指导意见;协调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和承租人配合破产重整程序推进,确保管理人及时接管公司、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协助管理人处理公司财产保全措施做好破产重整财产管理工作;严格监督管理人履职,定期听取汇报工作,认真阅看书面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汇报研究,督促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节点有序推进工作。2021年5月8日,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本案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拯救了困境企业,解决执行案件30余件,企业主体及生产资质运营价值得以存续,使近30名原有职工继续保留工作岗位。该案仅用8个月就使陷入困境的公司重获新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黄岛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开拓破产审判新局面,实现破产审判新作为,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优化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 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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