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下真功

2023-06-01 22:23:26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济宁市按照《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全面发动,精心安排部署。2022年,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评估工作后,济宁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对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评估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专门对评估工作进行研究。确定评估工作步骤,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按照“先市委规范性文件、后中央党内法规和省委党内法规”的程序,分两阶段对十八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近五年来省委党内法规和市委规范性文件共200余件进行评估。同时确定5件市委规范性文件,开展精准评估。评估工作方案经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评估工作通知。2023年,将多维度多形式推动评估工作常态化列入市委办公室法规室年度重点工作,并于5月初,对第一批市委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四个一”工作机制推进综治网格、警务网格、城管网格、创城网格一体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济宁人才金政二十条》开展评估工作。按照安排,全市14个县市区、功能区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评估工作。部分县市区还率先制订了评估工作办法,在制度设计上先行先试,取得了良好成效。

多措并举,确保科学严谨。在评估对象选择上,紧密结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开展。密切关注市委领导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政策性强的文件,法规、督查、文秘等部门联动,根据上级来文办理、市委领导批示情况,审慎确定评估对象。2022年,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济宁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宁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列为年度评估文件。在评估工作开展形式上,首次采取党内法规“谁负责落实、谁开展评估”和市委规范性文件“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压实法规执行和政策制定部门责任,真正让部门对制度制定和制度运行树立起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确保制度制定严谨科学、切合实际。在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式上,由责任部门采取自测自评、问卷调查、现场查阅、重点访谈、分析评估等方式,同时鼓励评估工作部门积极运用第三方等创新形式,探索新路径,争取最佳评估效果。

探索路径,用好评估结果。第一阶段对市委近五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完成后,筹划评估结果运用工作。结合2023年即将开展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将评估工作结果作为文件清理依据之一。对运行效果好、指导意义强的文件,作为继续有效的依据;对内容不符合实际需要、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的的文件,视情予以废止或修改。通过评估促进制度执行。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制度设计较好但运行执行不好的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执行意识,提高执行能力,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执行程序,提升执行效果。(大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陈妍妍 茌远洋 刘凯 报道)

责任编辑: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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