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大众日报记者 曹儒峰

2020-10-20 17:28:0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近日,岱岳区卧虎山小学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专项活动。

在各班召开主题班会,老师讲解校园欺凌的典型事例,学生们观看校园欺凌视频,了解了欺凌给同学造成的伤害及其恶果,加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组织学生观看由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烟台市教育局兼职教研员李忠伟老师直播讲解的防欺凌知识讲座:《小心那颗地雷》。观看讲座后,学生制作了手抄报,并写下了观后感。

校园欺凌和暴力绝非个案。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一份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报告显示,每年约有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学校暴力和欺凌。据最高检今年5月份发布的数据,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诉5750人。其常见手段为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

此次活动,是孩子们成长路上的一次及时雨,对处于欺凌者状态而不自知的孩子、对处于被欺凌而不会自卫的孩子 、对处于围观者状态而不自省的孩子,都是一次莫大的教育!

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预防校园斯凌、杜绝校园欺凌、应该从我做起,从每个家长、每个孩子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将我们的校园成建设为一个和谐、美丽的大家庭,让每个孩子都能身心健康、茁壮成长!

会有人疑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如何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防欺凌小提示

1、学生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或者由父母接送。给孩子的穿 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

2、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发生冲突立即找老师解决。

3、放学不要贪玩,按时回家,远离暴力游戏、动画片及电视剧。不要沉迷于网络,要慎重择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

4、给予孩子更多家庭关爱,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平时教育孩子不要采用打骂等极端行为。

5、进行预防教育,教育孩子平常待人。文明有礼,引导孩子学会分辨事情的对错曲直,不以暴制暴,当然还要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实习生 张天成 通讯员 田贤芳 报道)

责任编辑: 李强     签审: 王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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