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威海切实做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
大众日报记者 陶相银
2023-09-06 15:14:53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9月6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威海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有关情况。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退役军人工作的基础,是帮助退役军人从部队到地方光荣转身的“第一步”,安置质量的好坏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的尊崇。近年来,威海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始终坚持“阳光安置”导向,完善安置方式,强化政策落实,安置满意度不断提高。
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骨干、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指导员”、退役军人志愿者、老兵宣讲团作用,在军人集中退役季前夕,到驻威部队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就官兵普遍关心的安置地审定、量化考核、定岗定位、随调随迁、福利待遇、教育培训等退役安置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帮助官兵详细了解安置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树立正确的安置观和就业观。通过举办适应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了解安置政策、程序和就业形势。
改进办事流程。全面推行“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理顺军人退役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完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在退役集中报到时段开展一站式服务,退役军人办理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手续,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好”。
优化岗位结构。对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在达到国家、省规定安置比例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威海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形成科学合理可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结构比例。符合条件转业军官全部安置到机关、参公岗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中安排到事业单位的比例不低于55%。
主动跟进服务。为全面了解退役士兵工作岗位、待遇落实、工作发展等方面情况,实现退役军人安置全流程、闭环服务,持续开展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后回访调研,走访全市30多家国有企业,与150多名退役士兵代表进行座谈,准确掌握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真实了解退役士兵群体在企工作状况,形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数据库,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也为进一步提升威海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质量,提高退役军人安置满意度打下了坚实基础。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通过专场招聘会、创业扶持贷款等方式,努力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圆梦。
★今年的退役军人安置情形如何,下步有什么具体安排?
威海是兵员大市,退役军人安置大市,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有着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妥善安置退役军人,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接收安置工作,威海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落实安置计划,科学设置安置岗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实现退役军人、部队和安置单位的“三满意”。
严格执行政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军人移交工作有关要求,重点做好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安置去向审定、工作岗位分配、职务职级安排、待遇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
树立正确导向。牢固树立服役时长与安置结果挂钩的导向,师、团级转业军官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安置,营级以下及专业技术转业军官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采取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的办法安置。其中团级以上转业军官全部落实领导职位,为符合条件的转业军官全部提供公务员或参公岗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排到事业单位的比例设置为55%。
规范程序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和文书格式开展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服务管理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安置政策、公开量化评分、公开岗位计划、公开组织选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安置工作风清气正。
把握工作节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抓好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组织实施。威海转业军官年度安置任务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全市转业军官选岗工作已于8月25日完成,将于9月11日前完成定岗定位并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工作计划于9月20日前完成。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日前印发了《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具体情况如何?
此次印发的《办法》包括总则、军衔和服现役年限计分、奖励和表彰计分、残疾等级计分、其他情形计分、减分情形、工作要求及责任、附则,共8章34条。适用于2022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警士)和义务兵。未进行军衔转换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参照《办法》执行。这里的量化评分是指根据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军衔等级、服现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备战水平、服现役年限、服现役地区艰苦程度、特殊岗位任(代)职、残疾等级及相关身份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
关于军衔和服务年限计分,《办法》统筹考虑新的士兵制度、服现役实际贡献和士兵队伍组成结构等因素,新增军衔计分项,以军士和义务兵退役时的军衔等级梯次设置分值,并适当调整服现役年限分值。《办法》规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实际服现役月数计分;明确因执行应急应战、国际维和、海外护航、重大演训等任务推后离队的,量化评分截止时间按照离队当月计算;根据军队有关规定规范了3种特殊情形量化评分截止时间,力求精准体现衔能匹配和服现役贡献。
关于奖励和表彰计分,《办法》对标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规定,对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奖励和表彰的分别计分。其中,奖励计分按照战时、平时、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三类奖励,区分不同奖励等级设置分值;表彰计分按照一级表彰、二级表彰、三级表彰由高到低设置分值;新增了获得“四有”优秀个人的计分项目。《办法》规定服现役期间个人多次获得奖励和表彰的累计计分,其中因同一事由获得两次以上奖励或者表彰的,按照就高原则计分。
关于在艰苦边远地区、海岛等服现役计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办法》将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地区和海岛服现役计分条件,由原来连续服现役并享受相关津贴一年(含)以上,调整为连续服现役半年(含)或者累计服现役8个月(含)以上。并根据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待遇情况,对在海岛服现役的计分进行了相应调整。
《办法》还对特殊岗位服现役和相关管理岗位任职计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和子女的优待等进行了明确。
下步,威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不断健全安置待遇与服现役贡献相匹配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努力实现退役军人、部队和安置单位的“三满意”。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王小云 报道)
责任编辑: 李忠运 王菁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