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之窗丨欲求名反败坏了名声,何苦?

大众日报记者 于国鹏

2023-07-25 07:33: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日前,《北京文学》编辑部发布一则严正声明,对确认存在抄袭和套改现象的作品提出处理意见,表明对抄袭行为坚决零容忍的态度。

从该声明中可以了解到,《北京文学》编辑部决定,追回发放的稿酬,并在今后不再录用该作者的作品。同时,向被抄袭者表示诚挚歉意,也向两个微信公众号的批评和监督表达感谢。

让抄袭者受到应有的惩诫,这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也是对劳动和创造的尊重,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对于抄袭者,就该人人喊打。

抄袭别人的作品,把别人的创作据为己有,除抄袭者本人获得浮名虚利外,其他人无不对此深恶痛绝。对于被抄袭者来说,自己耗费大量心血创作的作品,被别人轻飘飘地窃走,怎不会带来一种钻心之痛。对读者来说,一旦知道自己读到的是一件抄袭之作,也自然会产生一种被戏弄、被欺骗的感觉。

文艺创作需要努力,更需要天赋。一个人即使才华横溢,要想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优秀作品,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训练和锤炼,需要“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的责任感,需要“风动于上,而波震于下”的敏锐性,需要“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的想象力,需要“众理虽繁,而无倒置之乖;群言虽多,而无棼丝之乱”的条理性,需要有“文外之重旨”的含蓄蕴藉。

有时候看似“妙手偶得”,究其实还是厚积薄发。这个积累与锤炼的过程很辛苦。唐代诗人卢延让说:“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贾岛更甚,为了写诗殚精竭虑,连他母亲都感叹儿子为了写诗几乎要“呕出心肝”。

辛苦还不仅仅是这些,还要努力避免各种各样的陷阱,小心翼翼不掉进那些所谓的“声病”“窠臼”里去。这个过程非常折磨人、消耗人。

有些人缺少天赋,又受不了这种辛苦,却偏偏喜欢拉个“天才诗人”或者“文章高手”的名号傍身,不免就会动起歪心眼。最省事的办法,就是把别人写好的拿过来,诈称是自己的。

这种事情以前就有。有的把人家一句诗借过来,是觉得人家诗写得确实好,“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干脆就整句拿来用了。这种情况叫“借句”。但是,借句时,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注明,所以说,“借句”还是比较坦荡的。而那种昧着不说的“偷句”,境界上与“借句”就有很大差别了。明目张胆抄袭,其境界又等而下之了。

有的不仅仅是抄袭个别句子,而是抄了整首诗,更有甚者,连人家诗集都署上自己名字,一股脑儿占为己有。这种现象也不罕见。唐代李播就曾遇到过。李播于元和年间登进士第,后任蕲州刺史、杭州刺史等职。在他任蕲州刺史时,有一李姓书生持诗文求见,请求指点提携。李播读完之后,不禁大吃一惊:这哪是什么李姓书生的诗文?本来是李播自己“未第时行卷”。于是,他当面向该书生说明。这位李姓书生解释说,这些诗文是从书肆里花了数百钱买来的,他一直靠这些诗文博取名声并能“游江淮间二十余年”。该李姓书生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见冒名抄袭之事败露,而且遇到了正主,不仅未惊慌失措,反求李播“见惠”,干脆把这些诗文赠送给自己算了。李播倒也大方,没再计较,随他去了。有学者分析,李播才华很高,名声很大,然而留下来的好诗甚少,与这类情况大有关系,因为他的好诗都让人“偷”走了,或者直接送给了别人。

这种现象其实不只是在文坛、诗坛存在,画坛也常见。有一年,有一个国家级的大型画展在济南举办,我去采访这个活动。在与画展相配合举行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我注意到,有一位专家的发言,主要内容就是批评一些作者抄袭模仿。该专家称,有好多件以“躺在沙发上的女子”为题材创作的作品,均未通过初选,因为这些作品缺乏个人创意,题材雷同,可判断为涉嫌模仿与抄袭。

此后的另一个画展研讨会上,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殷双喜也批评过这种现象。在提到中国画作品时,他说:“很多画面上就是一个美女在屋里,旁边加个凳子放两盆花,那么,我们创作的意图和意义何在?”而这种现象在油画中也存在,他针对这种现象发问:我们的创作到底要往哪儿走?

文艺创作要继承、要借鉴,在这方面大家没有什么异议。事实上,对于文艺创作方面的借鉴行为,人们的衡量尺度一直还是比较宽容的。那些引发争议的人和事,一般是被认为借鉴不当,或者已经超出了合理借鉴的范围,当然包括直接抄袭;而对于袭用别人语句的情况,又要分开看,如果不是简单抄袭,而能“化”而用之,别出新意,人们也往往不会指责抄袭,反而还会赞赏其奇思妙想,这也是前述在这方面尺度比较宽松的原因所在。

在古代一些诗话中,经常会围绕借鉴举例,并点评其优劣得失。宋杨万里《诚斋诗话》中说:“句有偶似古人者,亦有述之者。”他举例说,杜甫很多诗也是从前人诗中化出,这些“偶似”古人的诗,有的胜过古人,有的则不及。

有意思的是,杨万里热情主张:“初学诗者,须学古人好语,或两字,或三字。”他还特别强调,“诗家用古人语,而不用其意,最为妙法。”换句话说,就是提倡用旧瓶装新酒。他认为,能做到这一点,需要达到一种极高超的水平。

杨万里早期创作是受“江西诗派”影响的。他的这个论点,恰恰就是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创作的主要特色之一。

黄庭坚论诗,赞赏“无一字无来处”,主张“点铁成金”“夺胎换骨”。他不仅自己奉行,还带动一大批追随者这么干。

何谓“点铁成金”?黄庭坚在评价杜甫诗、韩愈文时说,二人为诗、为文都讲究“无一字无来处”,后人读书少,所以才以为是他们“自作此语耳”。他认为:“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

“江西诗派”的这些主张,其实就是要求以旧瓶装新酒,看似恋旧,实为创新。

黄庭坚名列“苏门四学士”之首,擅长写诗,与苏轼并称“苏黄”。南宋刘克庄《后村诗话》中说,北宋元祐之后,诗人迭起,然而“要之不出黄、苏二体而已”,可见黄庭坚在当时诗坛的影响力。

黄庭坚的这种诗学主张,为推动诗歌创作开拓出新的路径,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就从“点铁成金”“夺胎换骨”方面来说,黄庭坚自己就有很多诗歌袭用前人语,如《猩猩毛笔》诗的“平生几两屐,身后五车书”,皆从前人“好语”中化出。黄庭坚还有一首绝句“草色青青柳色黄,桃花零乱杏花香。春风不解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这首绝句出自唐诗人贾至的诗,只不过改了区区几个字。

在这方面,章学诚先生的观点相当公允。他在《文史通义·说林》中有这么一段论述:“著作之体,援引古义,袭用成文,不标所出,非为掠美,体势有所不暇及也。亦必视其志识之足以自立,而无所藉重于所引之言;且所引者,并悬天壤,而吾不病其重见焉,乃可语于著作之事也。考证之体,一字片言,必标所出。所出之书,或不一二而足,则必标最初者。最初之书既亡,则必标所引者。乃是慎言其余之定法也。书有并见,而不数其初,陋矣。引用逸书而不标所出,罔矣。以考证之体,而妄援著作之义,以自文其剽窃之私焉,谬矣。”

在这段论述中,章学诚先生区分了著作、考证两种文章体例对引证的不同要求。这为我们区分判断是否抄袭,提供了一个很公平、很稳妥也很有说服力的参考标准。

文艺创作本来是怡情悦性的事,若非自出机杼,不写也罢,更不必去当“梁上君子”。如涉抄袭,还可能触犯著作权法,欲求名反败坏了名声,南辕北辙,何苦?(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于国鹏 报道

责任编辑: 吕晗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