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育登记?菏泽市卫计委为你解答
2017-03-05 09:12:4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大众日报记者 吴宝书 通讯员 黄啟峰
日前,市民冯女士向记者反映,由于刚结婚不太清楚生育政策,想了解计划生育一孩和二孩办理生育登记需要怎样的程序及材料?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登记程序为首先申请登记,办理人需在怀孕后、生育前登记(因特殊情况生育前未进行登记的,生育后可予以补登)。我市实行生育登记“全市通办”,办理人可以到全市任一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户籍 (流动人口居住地)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其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对比,查验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最后,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现场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凭证优先享受基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
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身份证 (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生育后登记的,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责任编辑: 吴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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