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释法|《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大众日报记者 杨帆

2023-05-15 07:59:5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有关条款】

第九条 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累计八年以上金融工作经历或者十二年以上与金融行业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等工作经历;

(二)提拔担任中管金融企业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拔担任中管金融企业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党龄,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典型案例】

工商银行行长谷澍将接任农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12月24日,界面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工行行长谷澍已告别任职22年的“宇宙行”,接替周慕冰担任农行党委书记,在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后,谷澍将正式上任农行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谷澍现年53岁,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获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和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8年谷澍加入工行,曾任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自2008年7月起,历任工行董事会秘书兼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工行副行长之职。此外,谷澍曾兼任标准银行集团副董事长、工银伦敦董事长、工银阿根廷董事长。2016年10月,时年49岁的谷澍接任工行行长一职,成为当时国有四大行中最年轻的国有银行行长;同年12月起任工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有关条款】

第六十三条 实行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因公辞职是指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规定辞去现任职务。

自愿辞职是指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引咎辞职是指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风险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责令辞职是指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典型案例】

3月21日,中国银行公告,董事会收到执行董事、副行长王纬的辞呈。根据公告,王纬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副行长职务。该辞任自3月21日起生效。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帆 报道)

责任编辑: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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