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要建立新的伦理边界

大众日报记者 朱子钰 李梦馨

2022-12-12 07:15: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上海的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坏,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事发后经鉴定,摩托车损失达16000多元,老人经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其儿子。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不了了之,这次其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他决定用法律解决问题。

这件事发生以后,网友的意见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陈先生应该坚持追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派则认为肇事者是老人,同时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应该放弃追责。作为受害人的陈先生,其小区的邻居、物业,也劝陈先生息事宁人,不要再继续追责。

其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已深入人心的今天,有错必究本不应成为问题,套用一部电影的名字,叫《不该发生的故事》。但为什么成了问题呢,很显然,在这件事上,现代法律与中国“尊老”这一情理形成了冲突。

中国尊老的传统,是乡土社会的直接产物:乡土社会体系下,行政司法基本不入基层民间,伦理纠纷由宗法解决。而宗法体系必由长者担任,所以长者不仅更容易得到尊重,同时也具备了某种权利优势,对其追究责任就更加慎重,这其实与行政司法体系中“刑不上大夫”,是有相同意味的。同时,以前的落后条件下,人的寿命普遍较短,这既容易在群体中产生对老人“不容易”的包容心理,同时因为老人很少,即使他做了有损于他人的事情,概率相对也较低,人们不常遇见,也就使问题不那么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很大限度让步的“尊老”,也可以为多数群体所接受。进入新的社会形态,这些显然都有相当大的、甚至是本质的动摇:针对前一类情形,后辈的所谓忤逆,人们也不会不顾情形地指责;针对后一类情形,老年人比例大增,是参与社会活动的一个巨大群体,自然会产生更多冲突。所以,这些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之类调侃的话不但能出现,而且得到了相当多的应和。这本身就提醒我们:所有的道德标准其实都是为了更好地调节社会运行,尊老敬老这一传统,也需要建立新的伦理边界。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支持陈先生的举动,因为法庭判决将帮助我们厘清这种边界。(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朱子钰 李梦馨 报道)

责任编辑: 吕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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