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 | 复旦副教授公正点评被疯狂举报:投诉不能是无理取闹

观澜亭 |  2026-05-24 17:10:52 独家

贾涵宇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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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斐因直播连麦陷入了一场持续近两个月的举报风波。只因她在专业分析后指出,家长口中的“校园霸凌”其实只是儿童间正常的社交摩擦,便遭到该家长层层举报至多个部门,连正常工作都无法开展。

所幸,复旦大学顶住压力,经全面调查后确认沈奕斐的点评内容专业客观、不逾越任何合规边界,未给予任何形式的处分。

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投诉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必须依法循理,绝不能沦为个人情绪宣泄和打击异见的工具。

投诉必须依法循理,不能突破事实与法律边界

投诉权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让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正规渠道寻求救济。它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然而,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其边界,这个边界就是事实和法律。脱离了事实基础的投诉,不仅毫无意义,更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在这起事件中,那位家长的投诉全程都在突破边界。先是举报沈奕斐侵犯隐私,但视频早已做了变声处理,没有泄露任何个人信息。在这一理由不成立后,又转而投诉沈奕斐直播影响教学、工作失职,同样拿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她采取的是一种广撒网式的举报策略,向复旦大学多个部门反复投诉,试图通过不断施压来迫使校方给出处分。这种行为已经完全偏离了投诉的初衷,变成了无理取闹。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只要我不满意,就要举报到底”的风气在个别领域正出现苗头。一些人将投诉视为“万能武器”,不管有没有道理,先举报了再说。他们不在乎事实真相,只在乎自己的情绪是否得到宣泄,自己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这种行为不仅会干扰被投诉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还会挤占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维权渠道,让宝贵的公共资源消耗在无谓的纠纷中。

投诉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不能将个人观点凌驾于专业判断之上

这起事件的核心矛盾,其实是极端个人主义与专业理性之间的冲突。那位家长陷入了一种典型的“受害者逻辑”,将自己的主观感受等同于客观事实。在她看来,自家孩子受了一点委屈,那就是天大的事,就是“校园霸凌”。任何人只要不认同她的观点,就是在偏袒对方,就是不正确的。

当沈奕斐基于自己多年的家庭教育研究经验,指出这只是儿童成长过程中正常的社交摩擦时,这位家长没有反思自己的判断是否存在偏差,反而恼羞成怒,将矛头转向了这位提出不同意见的专家。这种“我即真理”的思维方式,本质上是一种认知上的傲慢和偏执。

儿童心理学研究早已表明,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社交冲突。这些冲突虽然会让孩子感到不快,但却是他们学习如何与人相处、如何解决问题、如何建立边界感的重要机会。家长过度保护,将所有摩擦都上升为“霸凌”,实际上是剥夺了孩子成长的机会,反而会让他们变得更加脆弱和敏感。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允许不同观点的存在,更应该尊重专业人士的判断。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同意自己的看法,更不能因为别人不同意自己,就动用各种手段去打击报复。学会倾听不同的声音,学会理性地讨论问题,学会在证据面前修正自己的观点,这是每个成年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对不合理投诉必须有公正解决的渠道和方式

在这起事件中,复旦大学的做法值得高度肯定。

面对家长持续不断的举报,校方没有为了息事宁人而“和稀泥”,也没有因为怕麻烦就牺牲一位学者的合法权益。他们严格遵循调查程序,对事件做了全面彻底的核实,最终基于事实作出了公正的结论。这不仅保护了沈奕斐的个人权益,也维护了学术的尊严和大学的风骨。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情况下,被恶意投诉者往往得不到这样公正的对待。

一些单位为了避免麻烦,往往会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或者干脆要求被投诉者 “顾全大局”,向投诉者妥协。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纵容恶意投诉,会让更多人误以为只要闹得够凶,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此,建立健全恶意投诉甄别和惩戒机制已经刻不容缓

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合理投诉和无理取闹的界限,对于那些基于捏造事实、恶意诬告的投诉,不仅要坚决驳回,还要对投诉者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对于那些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恶意投诉行为,甚至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也要建立完善的被投诉者保护机制,不能让坚持原则、说真话的人因为恶意投诉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投诉权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可以维护公平正义;用之不当,则会破坏社会秩序。我们每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投诉权时,都应该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多一份尊重,少一份偏执。

只有当投诉回归其本来的意义,成为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而不是打击异见的武器时,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理性、更加包容、更加和谐。

(大众新闻记者 贾涵宇 策划 周学泽)

责任编辑:吕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