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海州湾音乐节”临时摊位经营权拍卖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27 18:14:32原创

受日照海洲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4日9时30分在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山会议室公开现状拍卖日照市岚山区“海州湾音乐节”临时摊位经营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买手续办理
  1、本项目竞买人仅限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要求竞买人具有相应活动运营经验,在近两年内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竞买人请于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报名材料[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
  4、竞买人请于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0100301421086537,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标的名称)。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5、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2026年6月4日9时30分在参加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全部租金、拍卖佣金,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行处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签订经营合同并缴纳全部费用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活动完成后现场垃圾清理清运完成,电费等费用结算完成后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应交费用后无息退还;若买受人有违约行为则承担一切损失,委托人有权根据损失处置履约保证金。租金为不含税单价,所有与标的租金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活动期间预估购票游客将达到1.4万人次,要求买受人做好现场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本项目成交后要求买受人向委托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运营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运营,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经营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严禁使卡式炉、碳火、煤气罐等明火,如有食品加热需要,应使用合规的充电式保温设备或主办方允许的电源。
  6、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向游客售卖瓶装水及含酒精饮料,主办方设有免费饮水处,买受人可免费或收费提供纸杯、塑料杯等用具,也可售卖普通杯装饮料。
  7、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向游客提供刀具、竹签、钢签、仿真枪、激光笔等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应保证现场食品加工期间,对刀具、竹签钢签等加工用具进行严格管理,售卖食品时应去除可能造成危险的竹签钢签等尖锐物品。
  8、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售卖充有不明气体的气球、气垫等,如需售卖气球,需使用主办方指定的无伤害的气体。
  9、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所售卖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及健康标准,如有因买受人售卖不合格产品导致的投诉、事件等,由买受人负责处理,相关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0、买受人在承租范围内开展合法经营活动,委托人有权对买受人承租范围以外其他区域经营权另行合作或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例如蜜雪冰城、冲洗房、大排档等)。现场设有活动赞助商摊位,其经营行为与买受人无关,不得采用非正当手段相互竞争,否则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并追究相应责任。
  11、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政府行为可随时终止合同。
  12、委托人现状招租,招租范围内不得进行固定建筑物的建设,承租范围内摊位美化、亮化符合景区风貌,场地使用需经委托方统一安排。买受人租期结束时需带走增设内容并将场地恢复到适租状态。
  13、买受人所有经营业态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委托人不限定产品种类。
  14、买受人举办活动须提前向委托人书面报备,经委托人认可后方可举办。
  15、承租期间,出租范围内一切电费、物业、网络通讯、垃圾清运、摊位改造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电费每度1元)。
  16、承租期间,如遇委托人或政府组织活动,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
  17、承租期间,不允许买受人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转租或分租。
  18、承租期间,如因买受人原因中止租赁协议,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赁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拍卖佣金,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签订租赁合同,则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前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在成交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3、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4、其他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方咨询。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项下‘特别提醒’等条款,系委托人提出并提供的未来《租赁合同》之核心内容,其法律效力及解释权归属于委托人与最终买受人。拍卖人已尽合理审慎义务进行形式披露,但不对其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并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独立判断商业及法律风险。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13310632272(徐经理)
  拍卖公司:13606337391(方经理)
  报名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南段日照人家东侧路北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张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