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月入轻松破万”被告上法庭:招聘广告不能信口开河

大众新闻客户端 苏月鹏   2026-06-09 16:15:31独家

“底薪8000元加高额提成,月入轻松破万”,这样的招聘话术,看起来很诱人,也确实容易打动正在找工作的求职者。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调处的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也提醒着人们:招聘广告不是“流量文案”,口头承诺也不能成为诱导签约的工具。

用人单位招工,可以宣传岗位优势,但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用高薪预期,把求职者引入合同陷阱。

据报道,求职者郭师傅在网络招聘平台看到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信息称岗位底薪8000元叠加业务提成,综合月薪可达10000元至12000元。

郭师傅投递简历并参加面谈后,与企业签署《车辆运营合作合同》,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和管理费。

但问题来了,签约后郭师傅才发现,合同内容与招聘宣传相差较大:首先,协议没有约定固定底薪。其次,运营者还需每日支付车辆使用费。而前招聘方承诺的定点派单也变成了线上自主抢单,收入并无保障。

由于年纪偏大、不熟悉线上抢单功能,郭师傅的实际运营情况困难,其遂要求退车退费。最终,双方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后经承办法官多轮调解,公司一次性退还郭师傅部分保证金及管理费。

这起案件之所以值得关注,并不在于标的额有多大,而在于它击中了当下招聘市场中的一个常见痛点:有些招聘信息把岗位收益说得天花乱坠,却对成本、风险、条件、限制含糊其辞;把“可能收入”包装成“稳定收入”,把“最高可达”说成“轻松实现”,甚至用“底薪”“保底”“包派单”等词语增强可信度。

求职者看到的是美好预期,签下的却可能是一份权责完全不同的合同。

招聘广告当然可以展现吸引力,但前提是真实、完整、清楚。

尤其是涉及薪酬收入、保证金、管理费、车辆使用费、派单方式等核心事项时,更不能只讲收益、不讲成本,只讲机会、不讲风险。

对求职者来说,求职本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一方。一句“月入轻松破万”,背后可能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收入安排、时间投入甚至债务压力。

如果企业明知实际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却仍以确定性口吻进行宣传,就不只是商业话术问题,而是对求职者信任的消耗。

面对可能不实事求是的招聘广告,应聘者应该怎么办?

一是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底薪是否写进合同?提成如何计算?是否需要先交费用?车辆、设备、平台成本由谁承担?派单是否有保障?退出机制如何约定?

二是事后应敢于像这位司机一样,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凡是招聘时说得很满、合同里写得很虚的,都应当提高警惕。口头承诺听起来再动人,也不如白纸黑字可靠。签约前仔细核对条款,不是“不信任对方”,而是保护自己最基本的权利。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明白,规范招聘并不是给企业添麻烦,而是在维护市场秩序和自身信誉。靠夸大宣传招来的人,最终留不住;靠模糊条款促成的合同,也容易埋下纠纷。

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用“高薪神话”吸引一批又一批求职者,而是把岗位性质、收入结构、成本风险讲清楚,让双方在真实预期中建立合作关系。

从个案看,法院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兼顾了企业经营成本和求职者实际处境,体现了柔性司法的温度。但从更深层看,此类纠纷不能只靠事后调解或仅以柔性措施处理。

面对当前招聘市场上虚假广告较多的现象,有关方面应敢于硬碰硬,对虚假招聘、诱导收费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只有让失实宣传付出成本,招聘市场才会少一些套路,多一些坦诚。

此外,招聘平台应加强对高薪信息的审核,对“保底高薪”“轻松过万”等表述设置更严格的证明要求。

“月入轻松破万”不是不能说,关键是要经得起合同、事实和法律的检验。招聘广告也不是随口一喊的口号,而是用人单位面向求职者作出的重要信息披露。

对求职者负责,就是对就业市场负责,把话说实,把合同写明,才是企业招工最该有的底线。

(大众新闻记者 苏月鹏 策划 周学泽)

责任编辑:修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