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平台审核存疏漏 调解止争明权责
地方法治 | 2026-06-09 19:53:54
王均生来源:山东法制报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约车平台审核疏漏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促成案结事了、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也结合案件实际开展普法,提醒平台与司机明晰自身责任。

原告李某与某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李某需完整提交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完成人车双证核验后,平台才可审核通过、下发接单订单。可平台在李某未上传车辆运输证、营运资质不全的前提下,放松审核标准,直接通过注册审核并持续正常派单。李某上线接单行驶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核算损失共计3万元。后续李某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车辆实际从事营运业务、使用性质发生改变,但未完成营运变更登记手续为由拒绝赔付。李某觉得自身无法理赔系平台审核不严所致,一纸诉状将网约车平台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主张由平台全额承担车辆损失。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调取合作协议书、后台审核日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定损单据等全部卷宗材料,逐条厘清案件事实。为高效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办案理念,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李某坚持认为平台擅自放行注册,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平台则辩称司机自身明知证件不全仍接单,自身过错占主要部分,不愿承担赔付义务,双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承办法官结合网约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双方签订的合作条款,分别单独约谈两方当事人,细致拆解责任划分依据:一方面点明平台作为运营管理方,是行业准入第一道关口,资质审核流于形式、系统校验存在漏洞,放任无证车辆接入平台接单,需要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向李某释明,个人是自身安全与权益第一责任人,营运上路理应主动备齐全部合规证件,心存侥幸无证接单,本身就违背行业管理规定,也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经过多轮沟通劝解,双方逐渐正视各自过错,情绪趋于平和,愿意各退一步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网约车平台一次性赔付李某车辆损失7000元;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不再就本次事故另行主张权利。协议签订后,平台及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李某收到钱款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案件圆满办结。
法官提醒
网约车行业依托网络平台快速发展,平台企业肩负着从业人员、营运车辆资质审核的主体责任,应当压实审核责任,严格核查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资质,杜绝审核宽松、把关不严的情况。驾驶员需依法配齐营运证件,切勿无证接单、侥幸营运。双方恪守合规底线,才能有效规避运营风险,减少纠纷发生。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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