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因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
金观察 | 2026-06-09 16:52:25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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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对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相关直接责任人同时受到警告处分。
记者注意到,去年,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因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通报。
2025年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165万元。同时,张洋(时任宁银消金战略合作部副总经理)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被警告,郑翔翔(时任宁银消金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因数据质量存在缺陷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宁银消金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为36亿元,由宁波银行控股,是国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该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截至2025年末,公司贷款余额为666.15亿元,同比增长12.84%,全年净利润为4.11亿元,增幅为35.50%。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