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便民举措” 转变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滨州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更便民
微观滨州 | 2026-06-09 16:53:26
张贵英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记者从6月9日滨州召开的“优化空间供给 提升登记服务”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决了“哪些情形可以上门、上门服务怎么办、服务风险如何防控”三个方面问题。

在服务场景上,《办法》明确适用于楼盘交付现场集中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批量办证、特殊群体预约上门面签、企业批量办证业务指导等情形。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申请上门服务的开发企业、符合批量办证条件的购房群众,以及行动严重受限、无法到场办证的特殊群体,实现服务对象和适用场景更加清晰。
在办理流程上,《办法》区分小区集中办证和特殊群体单独上门服务两类情形,分别细化操作流程。对楼盘交付现场集中办证,设立一站式服务专区,推动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合办公,实现登记业务现场审核、即时登簿、当场拿证,常态化落实“收房即拿证”。对特殊群体预约上门服务,严格核实办证意愿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次上门办结全部事项,当日归档材料、两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
在规范管理上,《办法》坚持便民服务与风险防控并重,明确双人经办、全程留痕、签字捺印确认、隐私保护等要求,并对不予上门服务的情形作出规定,防止服务过程中出现登记风险、履职风险。同时,明确上门服务全程免费,要求文明规范服务,配备适老化工具,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档案抽查和流程核查,确保上门服务既便民高效,又规范安全。总体来看,这项办法既是对前期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升,也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规范登记服务流程、防范业务办理风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更加主动、精准、高效,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证需求。
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王景森介绍,《办法》实施以后,最大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从过去的“临时性便民举措”,转变为“常态化制度安排”。通过出台工作办法,把这些成熟做法固定下来,把服务对象、适用情形、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服务纪律和风险防控要求都明确下来,企业群众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申请后怎么办、办理中有哪些保障,都更加清楚、更加稳定、更加可预期。对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来说,集中办证更高效。对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和批量办证群众来说,服务更加主动。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来说,服务更有温度。
这项工作并不是简单地把窗口搬到群众家里,还同步强化了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不动产登记直接关系群众财产权益,必须既便民又安全。因此,《办法》对双人经办、全程留痕、签字捺印、隐私保护、监督检查等都作了规范,确保上门服务在方便企业群众的同时,也依法依规、稳妥有序。
总的来说,《办法》的亮点不只是“可以上门办”,而是通过制度化安排,让上门服务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可预期。对企业来说,批量办证组织成本更低;对普通购房群众来说,交房办证更加顺畅;对特殊群体来说,登记服务真正送到了身边。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单腾飞 夏梦雪)
责任编辑:田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