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经典丨大汶口文化——从原始到文明

山东政协微信公众号    2026-06-09 16:40:41

大汶口文化——从原始到文明

□栾丰实

地处中国东部黄河、淮河下游的海岱地区,从数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以来,就一直有人类在此地繁衍和发展,如沂源猿人、乌珠台晚期智人等。到距今1万年前后,人们逐渐发明了以种植黍、粟和饲养狗、猪为主的农业,开始进入以渔猎、采集为主和以农业为辅的广谱生业经济阶段,过上了较为稳定的定居生活。同时或略早,当地居民已发明陶器并开始采用磨制技术制作石器。经过后李文化和北辛文化两个阶段约三千年的发展,到大汶口文化时期,海岱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人类社会的发展也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经历了由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的完整发展过程,从而为中华文明五千年提供了东方实证。

重要考古发现

1952年和1953年,南京博物院发掘江苏省北部的新沂花厅遗址,发现并清理20座墓葬,出土大批各类文化遗物。这是海岱地区首次经过科学发掘的大汶口文化遗址。大体同时,山东和苏北也发现一些同类遗存,但囿于当时的认知水平,没有将它们从传统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中分离出来。

红陶兽形壶。

1959年,为配合津浦铁路复线工程,在大汶河南岸的宁阳堡头村西发掘出133座史前时期的墓葬。墓葬内的各种质料随葬品丰厚而精美,墓葬之间差别巨大。随后这批墓葬出土的部分文物在北京新落成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展出,遂引起学界的极大关注。

1962年,曲阜西夏侯遗址的发掘,从考古层位上确定了以大汶口墓地为代表的遗存早于龙山文化。时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的夏鼐先生于1963年适时提出“大汶口文化”的命名。

此后,江苏邳州刘林和大墩子、山东邹城野店、兖州王因、泰安大汶口和长岛北庄等遗址的发掘,发现大量大汶口文化早期阶段的墓葬和房址等遗存,从而把大汶口文化的年代提前到距今6000年前后,大汶口文化的命名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

1980年代以来,在山东和苏皖北部、豫东等地区,发现和发掘了众多较为重要的大汶口文化遗址:如山东莒县陵阳河、五莲丹土、日照尧王城、诸城前寨、章丘焦家、滕州岗上,苏北新沂花厅、连云港藤花落、泗洪赵庄、邳州梁王城,皖北蒙城尉迟寺、亳州傅庄、萧县金寨、固镇垓下,豫东永城王庄等。其中焦家大汶口文化中期城址和岗上、丹土、垓下、尧王城、藤花落等大汶口文化晚期城址的发现,为海岱地区史前早期国家的产生和文明社会的形成提供了重要证据。

大汶口文化的分布范围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总体上说,早期阶段范围相对小一些,到晚期阶段不断扩大,包括了山东全省、苏皖北部和豫东等广大地区,面积超过20万平方公里。大汶口文化前后经历了1500多年的发展过程,整体上可以划分为三大期:早期距今约6000—5300年,中期距今约5300—4800年,晚期距今约4800—4500年。由于大汶口文化的分布区域与古史传说中的东夷集团完全吻合,故学术界多认为其为早期东夷族创造的物质文化。

生业和手工业经济

(一)综合型的生业经济

早于大汶口文化的后李文化和北辛文化时期,海岱地区就已经产生了原始农业。这两个时期的农业经济因为脱离初始阶段不久,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另外,地区人口数量不多,属于典型的地广人稀,加上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属于典型的广谱经济,即以采集和渔猎经济为主,农业经济还处于一种辅助和补充的地位。

大汶口文化早期阶段,人口数量增多和分布密度加大,分布区内的生业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环境较好的部分地区,如地处东部沿海的胶东半岛和鲁西邻近湖泊地区,渔猎经济仍然是最重要的生计方式。如胶东半岛沿海的遗址,堆积中保存着大量贝壳和动物骨骼,俗称“贝丘”,而这种以采集和渔猎为主要生计方式的遗址广泛分布于沿海地区。内陆的临湖地带也有类似情况。多数地区的农业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农作物逐渐成为人们食物的重要来源。

到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业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在农作物方面,除了此前已经驯化的旱作农作物——粟和黍,还有从南方传来的水稻。野生大豆此时被驯化,成为重要的“五谷”成员之一。从这一时期的南方良渚文化发现规模宏大的水坝和成规模的“井”字形稻田来看,与其同等发展水平的大汶口文化,也应该存在类似的农田和水利设施。不仅如此,来自南方的稻作农业经济,落地大汶口文化之后,又与其他文化因素一起跨过渤海海峡,传播和扩散到辽东半岛甚至更远的东北亚地区,为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发达的手工业

在农业经济获得长足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生产也迅速成长壮大。大汶口文化成就突出的手工业门类为玉石器、骨角牙器和陶器的制作和生产。

焦家M152玉礼器组合。

极具美感的玉器以其稀缺性备受新石器时代人们的喜爱,自产生以来连绵不断,持续发展。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在中国东部地区形成了北(红山系)、中(大汶口·龙山系)、南(良渚系)三大玉器文化系统。大汶口文化早期的玉器数量不多,到中晚期得到爆发式增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玉器文化。大汶口的玉器特征有:多为片状玉器,开料技术由线切割为主向片切割为主过渡;玉器的功能由装饰为主转向礼仪和装饰并重;基本器类有钺、刀、璧和璋。大汶口·龙山系玉器是中原地区龙山和二里头文化玉礼器的主要来源。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陶器组合、象牙梳、骨雕筒和龟甲器。

动物的骨角牙是制作各种器具的重要原料,大汶口文化的骨牙制作技艺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水平。原料多选择象、鹿、野猪、熊等大型动物的骨骼和牙齿,加以精工细雕,采用切割、研磨、雕刻、镂空、钻孔等工艺。其作品如雕镂各种花纹和穿孔的象牙和骨质雕筒,并镶嵌绿松石等彩色石饼;工艺精湛的象牙梳;栩栩如生的野猪雕刻等,堪称工艺精品。

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白陶。

陶器的发明是人类社会进入新石器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经过数千年的探索和发展,到大汶口文化时期,陶器的制作工艺和技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最具代表性的成就为:以白、黑、红三色绘就的各种复杂彩陶图案,在大汶口早期阶段就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水准;快轮拉坯成型技术的发明,使大汶口晚期和龙山文化的陶器制作,登上了中国陶器制作历史的巅峰;而里外透黑的“蛋壳陶”和用瓷土烧成的洁净白陶,代表了中国甚至世界古代制陶工艺的最高水平。

聚落和社会

如果说大汶口文化之前的后李和北辛文化时期聚落形态所显示的社会尚处在较为平等的发展阶段,到大汶口文化早期,聚落群的内部已开始产生分化,逐渐形成两级甚至三级的聚落结构,出现中心聚落和一般聚落的差别。即多数区域开始进入大小两级结构的初级分层阶段,部分发达地区则呈现出大中小三级结构的聚落形态。在聚落结构上,较大的中心聚落一般构筑有防御性质的环壕,较小的普通聚落则没有防御设施。这一聚落形态所反映的社会,显然处在社会分化的发展过程之中。据此,可以认为大汶口早期的社会已经进入了由原始的平等社会向分层的文明社会过渡的较早阶段。

到距今5000年前后的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聚落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聚落遗址的数量明显增多,这一变化反映了大汶口中晚期人口的快速增长,并且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二是大中小三级聚落结构逐渐成为普遍现象。数量较多的聚落遗址组成的聚落群,在聚落的等级和数量上呈金字塔状结构:位于金字塔顶端的大型中心遗址只有一处,处于优越的地理位置;金字塔腰部的中型遗址有数处,散布在大型中心遗址的周围;分布在金字塔底层的小型遗址很多,并且和不同的中等聚落遗址密切相连。

三是聚落群内的中心聚落,在环壕聚落的基础上,创造出一种四周由人工构筑的城墙环绕的新型聚落——环壕城址。目前在海岱地区发现的大汶口城址至少已有六座,遍布于山东和苏皖北部地区。如鲁北的章丘焦家、鲁南的滕州岗上、皖北的固镇垓下、鲁东南的日照尧王城、五莲丹土和苏北的连云港藤花落等。这种由城、环壕和普通聚落构成的三级结构的聚落形态,可以与文献记载的“都·邑·聚”模式的早期国家结构相对应。考古发现与文献记载相互对应的聚落与社会的结构,表明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已经进入文明社会早期的古国时代。

除了聚落群的内部结构和城址的产生所显示出的重大社会变革,中心聚落之内发现的墓葬资料也充分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大变化。如泰安大汶口、章丘焦家、滕州岗上、莒县陵阳河和苏北新沂花厅、永城王庄等遗址,均发现成片分布的大汶口中晚期墓地。墓地内成排或成组分布的墓葬,既有规模较大、棺椁齐备、随葬品丰厚和玉器、精美陶器等高端礼器充盈的大、中型墓葬,也有一贫如洗的普通小墓。再如焦家大汶口中晚期墓地内棺椁的使用也清楚地昭示着当时的社会分化,存在着两椁一棺、一椁一棺、一棺和无棺等明显的四个等级的差别。大汶口文化社会内部的这种等级和阶层分化,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显示出早期文明社会内部开始形成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崭新社会结构。

社会习俗和礼仪活动

大汶口居民的社会习俗和礼仪活动表现在多个方面,可以从考古遗存中观察到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拔牙

拔牙习俗见于中国早期文献记载,如《山海经》和《淮南子》等书中记载的“凿齿”,其实就是考古资料中的拔牙。所谓拔牙,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把自己一部分正常生长的牙齿强制性拔除,从而使其终生缺失。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拔牙习俗,主要见于黄河下游地区,后来又传播到长江中下游和岭南等地区。

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牙璋。

目前所知,黄河下游地区的拔牙习俗始见于距今7000年前后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时期最为繁盛,进入龙山文化之后,拔牙习俗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前后延续了约3000年之久。

大汶口居民十分流行拔牙习俗,并且主要是拔除上颌的左右两颗侧门齿。一般说来,大汶口文化早期居民实行拔牙的频率较高,晚期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如属于早期的王因墓地,实施拔牙的比例达75%以上;而属于晚期的西夏侯墓地,实施拔牙的比例不足50%。出土实例表明大汶口居民实施拔牙的年龄在14—20岁之间。

关于拔牙的方法,一般认为是采用敲打的方式完成,即对要拔去的牙齿进行反复敲打,待牙齿松动之后再连根拔去。如大墩子遗址的M224,右侧门齿已经拔去,左侧门齿的齿根已被折断,折断面几乎被愈合的齿槽骨全部盖住。这种方法在国内外的拔牙民族中都有实例,可以说是一种主要的方法。敲打拔牙时必须有一个工具,这种工具应该就是凿。所以,用凿子敲打拔牙又被称为“凿齿”。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凿齿”,大约就是这样得来的。

大汶口文化拔牙习俗的性别差别不明显,男女施行拔牙的人数和比例大体相当。另外,拔牙与社会地位和占有财富的多寡也没有必然联系。

关于大汶口居民拔牙的目的,结合近代民族学调查资料和大汶口文化居民拔除的牙齿比较单一的特点,多数人认为主要是成年拔牙和婚姻拔牙。

此外,大汶口居民还有少量口含石陶质小球的习俗。

(二)丧葬习俗

从文献记载和民族学调查资料来看,大汶口居民的社会习俗和相关礼仪、仪式活动的种类应该很多,如庆祝活动、纪念活动、友好往来活动、祭祀活动以及各种相关的仪式活动等。各类活动可能都会有各种不同的仪式。在礼制社会,举行这样的仪式应该受到礼仪规制的制约。在考古学上,保存最为丰富的是墓葬资料,据此,我们可以观察到古代社会各种丧葬习俗。丧葬习俗是人类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人们在失去亲人和同伴时,思念和痛苦无时不在,在不同时间举行特定的仪式可以减轻人们的痛苦,缓解思念之情。而有一些习俗,则赋予了精神层面的内容。

大汶口文化的墓葬资料十分丰富,从中可以提炼出一些有意义的习俗。

焦家两椁一棺大型墓葬(M152)。

同性多人二次合葬的习俗。大汶口文化早中期阶段的墓葬是以单人葬为主,但在部分遗址存在多人合葬的现象。如王因遗址,全部899座墓葬中有65座为多人二次合葬墓,并且绝大多数为同性。多人二次同性合葬墓在其他地区也有发现,如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姜寨、元君庙等遗址都有一定数量。二次葬是一种特殊的葬俗,人不可能同时死亡,过一段时间之后,把历年来分散埋葬的人再挖出来,分男女合埋到一起,是基于特殊的习俗和信仰。

成年男女合葬的习俗。大汶口文化早期偏晚到大汶口文化晚期偏早时期,比较流行成年男女一次合葬。目前发现这一类墓葬的地点较多,其中野店遗址大汶口文化中期,成年男女一次合葬墓占到同期墓葬的多数。这些成年男女合葬墓的特点是,男性地位明显高于女性,并且按男左女右排列。对这一类墓葬的性质,学术界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是妻妾殉夫,或认为是奴隶殉葬,或认为是夫妻合葬。

岗上大型四人合葬墓(M1)。

手握獐牙的习俗。大汶口人有厚葬的习俗,墓葬随葬品的数量不断增多,到晚期达到高峰,明显多于后来的龙山文化。在众多的随葬品中有一种现象较为特殊,就是墓主十分流行手握獐牙的习俗。一般是右手握1枚獐牙,也有左右手各握1枚者,最多的有五六枚。这种习俗在墓葬中出现的频率达70%以上。因为獐是一种吉祥的动物,所以手握獐牙的功能可能主要是避邪厌胜。

(三)祭祀山川和太阳

出于对山川和太阳的崇拜而开展各种祭祀活动,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曾存在过。大汶口文化存在着祭祀山川的习俗。如在沂南西北山区中的罗圈峪村,村民们在山坡上炸石获取石材时,于岩石的裂隙中发现一组10余件玉石器,其中有4件牙璋。从石器和牙璋的形制分析,其时代约为大汶口文化晚期。查其周围并没有人类居住和活动的遗址,像这种位于深山的独立遗存,一般认为与祭祀活动有关。这里祭祀的对象,一是山川,二是天神。活动结束之后,祭祀用的礼仪用器在当地埋起来。这样,就留下了这些远离聚落遗址的遗存。同样的遗存在其他地区也有发现。

下面将要谈到的是在数处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址中发现了一种特殊的图像文字,即上面是一个圆圈,下部为五峰山或火的象形。许多人认为,这种图像是大汶口人对祭祀太阳,也是祭天活动的描绘。商代及以后有一种被称为“燎祭”的重要祭祀活动,这一图像在太阳的下面燃起了大火,被认为是出现时间较早的燎祭证据。

图像文字

文字是人类社会记录和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人类相互之间进行交流的基本工具语言的延伸发展,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重要现象。因此,古今学者十分重视古代文字的研究。

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大口尊和图像文字拓片。

1959年,莒县博物馆在陵阳河遗址采集到几件刻有图像的陶器,并于1979年在陵阳河遗址大汶口墓地的发掘中,第一次找到确切的出土单位。经过多年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这种图像就是中国最早的文字。

截至目前,在莒县陵阳河、大朱村和杭头、诸城前寨、日照尧王城、五莲丹土、宁阳于庄、莱州吕村、安徽蒙城尉迟寺、固镇霸王城、江苏南京北阴阳营、常州寺墩等10余处遗址,发现了近10种不同的图像文字,时代均为大汶口文化晚期。这些遗址多数比较集中地分布在沭河上游的莒县盆地及其周围地区。

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图像文字,在不同的遗址中重复出现。如“日、鸟、山”组成的图像文字见于陵阳河、前寨、尉迟寺和寺墩遗址,类似“羽冠”的图像见于陵阳河、尧王城、北阴阳营和寺墩等遗址。这些遗址有的相距较近,如山东省东南部的6处,均在100公里的范围之内。有的则相距甚远,如从陵阳河到北阴阳营的直线距离将近400公里。有一些图像,如由“日、鸟、山”组成的图像、台形图像和高台上的植物图像等,还发现于良渚文化的玉器之上,证明了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文化联系。

图像文字多出自大中型墓葬之内,墓主绝大多数为成年男性。这些墓葬的墓室面积较大并有木质葬具,各种随葬品的数量多、品种全、质量优,一望便知是各自墓地中的佼佼者。如陵阳河出土图像文字的4座墓葬,在全部45座墓葬中属于最大的7座之内。这些墓葬除了使用大量玉石器和陶器外,多数还有作为财富象征的猪下颌骨,从而昭示着墓主生前是地位显赫、手握权力和拥有较多财富的社会上层人物。

全部图像文字均刻于一种形体硕大的大口尊外表上部,均系在陶器烧制前刻画而成。绝大多数为一件陶器刻画一个图像,少有例外。部分图像有烧后涂朱的现象。如陵阳河M17出土的大口尊,在刻画图像文字的范围内涂以鲜红的朱彩,当有特殊含义。

图像文字基本上都是以实物为原型摹写刻画的,但又因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省减和抽象,故与实物并不完全相同。某些图像之间具有明显的联系,这种联系显然是约定俗成的。因此,从可以记事和传递信息的角度看,其应该是文字而不是所谓的符号。

关于大汶口文化图像文字的含义,从总体上看是与族徽、王权、农事、祭祀活动等有关。所以,其功能主要是用于祭祀和表示身份、地位、权力的标志等。从这一意义上说,大汶口文化的图像文字,对于探讨和研究当时的社会关系和中国文字的起源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区域文化交流

不同区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互动,自人类产生之初就已经存在,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区域间的文化交流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极大促进了区域文化的迅速发展。

大汶口文化早期的彩陶。

大汶口文化早期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相对较多,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西部中原地区的庙底沟仰韶文化,代表性的文化因素为彩陶艺术。大汶口文化早期后段,东方地区的彩陶数量和纹样、图案及色彩种类,呈现出一个爆发式的增长态势,如红、白、黑三彩绘制的以花卉为主的各种纹样图案,极大地丰富了大汶口文化的艺术内涵。在外来彩陶因素大量进入的刺激之下,大汶口人很快创造出具有自身特色和风格的彩陶艺术,如多种彩色绘就的八角星、云雷纹、各种风格的几何形纹样、图案等,彰显了大汶口人在学习过程中的创新能力。二是南部长江下游环太湖地区的崧泽文化和良渚文化。大汶口人吸收的南方文化因素种类和数量均较多,如稻作农业、玉器和陶器基本组合中的豆、壶和尊等器物。同时,长江下游地区的同期文化也受到来自北方大汶口文化的传播和影响,如在南京北阴阳营和常州寺墩等遗址发现的大汶口文化的大口尊及刻画图像文字,上海福泉山遗址良渚墓葬中出土的大汶口背壶等。

到中晚期阶段,随着自身经济和军事实力的迅速增长,大汶口人开始扩大对外经济、文化传播。以与中原地区的关系为例:在早期阶段,大汶口文化的分布西界还局限于京杭大运河一线的西侧。中期阶段开始,大汶口人掀起了一个向西部中原地区迁徙和发展的浪潮,不仅占据了皖北和鲁西南地区,并迅速推进到了豫东的商丘和周口地区,极大地拓展了大汶口文化的分布区域。皖北的萧县金寨、蒙城尉迟寺,豫东的永城王庄等重要遗址,就是在大汶口文化西进的背景下出现的。而文化扩散和传播的区域更远,到达了豫中的郑州至平顶山一线,在一些仰韶文化晚期和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典型的大汶口遗物甚至大汶口人的墓葬,有学者甚至提出嵩山以东的颍河流域存在一个大汶口文化“颍水类型”。而大汶口文化因素的传播则到达更为遥远的豫西、陕东、晋中南、豫南和鄂西北等广大地区,为当地文化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黄淮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相对独立地经历了文明起源、形成和早期发展等不同阶段,其具有东方特色的文明内涵和形成途径,为中华文明五千年提供了东方例证。随着大汶口文化的对外传播,以礼制为代表的优秀文化被中原地区华夏族群广泛接受,促使东西方区域文化深度融合,为中华统一文明的最终形成作出了独特的东方贡献。

责任编辑: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