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钱不两立?

艺钱不两立?

2022-04-07 大众日报 12版

  □ 郑群
  不久前,一位著名演员接受媒体的一段采访上了热搜。针对网传他所在的演艺机构估值很高一事,他回答不考虑上市,“现在挣的钱完全够了。”网友笑称此乃大型凡尔赛现场。这位演员的表态是真是伪且不论,但这个话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探讨艺术与金钱关系的机会。
  在人们的理解中,艺术和钱一直是相互矛盾的,人们常常将其作为一对冤家,甚至有艺钱不两立的普遍理解,比方说就有句名言:“文章憎命达”。事实上,很多艺术家身处贫苦之中,如曹雪芹、杜甫等。国外也一样,美国戏剧界有一个诅咒式的结论:“美国戏剧家没有第二幕”。意思是,美国的戏剧作家往往一夜成名后,很快就迷失自己,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作品了。
  这个道理也不难理解:艺术家功成名就,生活在安逸甚至是灯红酒绿中,原来的苦闷解除、愤懑不再,经历也变得相对浮浅,也就没有了创作的冲动与激情。所以被金钱毁掉的艺术家,在艺术史上也如过江之鲫。
  但话说回来,这种现象也许是因为其自身的强烈矛盾性而让我们格外夸大了。研究艺术史,就会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艺术繁荣时期,常常是艺术家日子过得“滋润”之时,反之亦然。19世纪法国文学发展到高峰时,作家大仲马、巴尔扎克花起钱来几乎不亚于王侯。另一个世界文学之巅的俄罗斯也是如此。毛姆曾经点评,托尔斯泰与《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作品,都将空前绝后,因为托尔斯泰身为庄园主,根本无需经济上的考量,可以全身心投入创作。这话说了近百年,毛姆的断言似乎也真成了铁律:这些年全球各种名著评选中,《战争与和平》多次排在榜首,托尔斯泰也被认作是史上最伟大的作家。
  看起来似有矛盾,其实不难理解。像所有的工作一样,回报越高参与的人越多,也就更容易出成就,“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无非也是这么个道理。只是,艺术创造因为作家思想超前、或者传播手段不足等各种原因,有比较大的无法变现的概率,所以不少艺术家只好贫苦终生——这是不幸的事情,但将其扩大到只能“穷而后工”,至少是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大家对困窘中的艺术家报以同情,大概是因为对其成就高度赞赏后形成的某种补偿心理吧。
  艺钱不两立在一种异化的情形下却是成立的,即艺术偏离了自己的轨道,异化成为金钱的敲门砖,于是形成了越是为了捞钱艺术水准越不能保证、而艺术水准越差就越走歪门邪道的恶性循环,最终就会形成利益驱逐艺术的不良状态,导致艺术创作全面荒芜,乃至于寸草不生。
  总的来说,艺术和其他行当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以技悦人,做好了而收取相称的回报,扭取了这个正常关系,就会百弊丛生。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强调艺术家应如何甘于清贫,而是努力地探索出艺术与回报的尽可能合理的机制。也许,当艺术能够带来财富,而不必被财富左右时,就是一个合理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