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浩源 记者 张环泽 报道
本报枣庄讯 “法官,我愿意还钱。如果有机会修复失信,就是救了企业的命!”在机器的轰鸣声中,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谢某难掩激动之情。
近日,枣庄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键带队,深入企业就“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开展宣讲调研,并就某涉案企业信用修复事项进行现场办案。
高键一行首先来到被执行企业的生产车间,查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照现在的生产能力,我愿意按月向申请人偿付,承诺到2024年年底还清本金。”谢某向法官说明了自己的还款计划。
谢某的公司因追偿权纠纷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谢某表示,纳入失信的日子真难熬,不能办理贷款融资,也很难获得上下游企业的信任。融资困难加上债务缠身,孱弱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履行能力,企业最终陷入恶性循环。
同时,申请执行人一方也为多年无法收回债权款项心急如焚,案件执行到此就陷入僵局了吗?
“信用修复政策是给那些‘诚实而不幸’的企业‘重生’的机会,并不是给失信被执行人‘开绿灯’,不能让那些有发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陷入‘死局’。”在履行方案商讨会上,枣庄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新向案件双方进行政策阐释。在了解法院的信用修复政策之后,双方就分期履行方案作了更进一步的商谈。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有望向前一步找到破解的路径。
新思路带来新出路。今年3月,省高院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枣庄两级法院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相结合,积极构建“分类识别+正向激励+督促履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根据失信企业类型列出退出、帮扶、约束三类清单。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失信企业,全部移出失信名单;对有发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督促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制订履行方案,提出履行承诺,根据诚信情况移出失信名单;对那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采取信用修复措施后故意不履行信用修复承诺的失信企业,继续依法采用惩戒措施,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
同时,枣庄法院加强源头预防机制建设,将督促履行贯穿立案、审判各环节、全过程,以勤督促防失信、以控纳失减失信,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在全市法院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各业务条线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阐释和解读法律政策,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信用修复制度既强化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又充分发挥了失信惩戒的威慑作用,为失信企业开启了一扇诚信重塑之门,也为涉失信企业执行难题找到了新的‘解题思路’。”高键介绍。
枣庄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已梳理涉企失信案件1675件,将853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为相关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贷款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