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有这三大亮点

大众日报记者 张春晓

2021-07-14 16:53:4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正式启动我省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公告》明确,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开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评审通道,职称取得时间由公布之日改为评审通过之日算起,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是今年我省职称评审的三大突出亮点。

根据《公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各设区的市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申报渠道。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是打造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大军的重要创新举措。目前,我省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已从工程系列扩大到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共8个系列。《公告》明确,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据了解,2021年度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大数据、体育科研专业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翻译、船舶、民用航空系列因申报人数较少,我省不组建高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我省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不得委托评审。

按照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青岛、烟台、临沂、东营、威海等5市开发区(高新区),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职称评审,面向全省有特色专业职称需求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公告》明确,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经济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和基层职称、新型职业农民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已下放至设区的市;继续授权各设区的市组建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和副高级、实验技术正高级和副高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授权济南市、青岛市组建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设区的市组建的高评委和中评委由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报道)

责任编辑: 王建国     签审: 刘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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