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享受市级补贴外,还可再拿3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六条”助力复工引才

大众日报记者 李广寅

2020-02-21 18:30:20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

2月21日,记者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针对开发区制造业企业(含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及各类研发创新平台)近期的具体需求,开发区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制造业企业区外用工的六条惠民惠企政策措施,涵盖复工就业补贴、双招双引奖励、推荐学生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多个方面,全力支持和推动区内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用工。

为支持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开发区针对2020年2月10日起30天内上述企业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新吸纳1人,在享受市政策的基础上,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新吸纳的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在开发区指定隔离场所进行隔离,住宿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在“双招双引”方面,疫情防控期间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开发区对企业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在享受市政策的基础上,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0元、10000元人才补贴,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补贴。以上人员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自行来开发区参加招聘面试的,给予车票费用全额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开发区制造业企业成功推荐学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一次推荐成功1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开发区制造业企业招聘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享受市政策的基础上,一次引进5人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一次引进2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开发区制造业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开展网上招聘产生的服务费,给予全额补贴;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外招聘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负责招聘人员(每次最多补贴3人)每人次省内1000元、省外2000元交通、食宿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开发区制造业企业通过线上培训平台或者线下培训机构,对新招用的职工自主开展在岗职业技能培训,经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后给予每个班次最高15万元补贴。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广寅 通讯员 王刚 报道)

责任编辑: 王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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