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聊城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大众日报记者 薛良诚

2023-09-28 22:46:56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凝聚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共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讲好中国环境资源法治故事,9月28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 “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走进检察院,听取参观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办公室、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室运行情况介绍,观看《公益诉讼检察宣传片》、《追着光,成为光》、《最高检公益诉讼第一案》、《绿色田野上的检察蓝》等生态诉讼公益宣传片。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兰亭通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聊城工作情况。近年来,聊城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812件,提起诉讼94件,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62万元,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有毒有害固体废物164万余吨,拆除违法建筑3.17万平米,保护和修复耕地、林地、湿地350余亩。连续三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获“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优秀单位”,东昌府区检察院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能动履职,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一是勇挑担子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十四五”规划、“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建设“两河明珠”城市等重点工作,市检察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4份,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做了专门的部署。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聊城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委、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建立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聘请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190名,出台配套文件16个,处理意见线索252条,提供法律咨询364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139件,督促清理河道14公里、清除固体废弃物430余吨、恢复耕地190余亩。

二是积极践行恢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全面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全市建立3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修复基地、3处黄河巡回检察工作室。东阿县检察院在黄河森林公园建立生态修复基地,通过开展异地补植复绿,打造森林资源保护“活教材”,实现“处罚、教育、修复”司法效果的有机统一。临清市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滥发林木案,提出我省首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禁止令”,是聊城市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预防性司法,积极履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职能的有益尝试。

三是全面强化外部赋能。借好“外力外脑”,广泛吸纳社会力量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特聘公益诉讼观察员7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1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193名,助力破解专业难题。搭好“智慧平台”,通过共享黄河河务、位山灌区等水利部门信息数据,搭建起“黄河保护公益‘传感’平台”,创新构建了集数据信息巡检、案件线索移送、可视跟进监督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公益诉讼数字检察监督新模式。截止目前,平台共享567路视频实时监控,通过平台发现获取案件线索19条,成案13起。用好“数据模型”,在充分利用高检、省院推广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设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模型,使用数据查询调用、分别计算、结果比对等方式,切实利用外部数据,全面拓展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发现案件线索28件,立案16件。

务实笃行,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一是强化案件办理。工作中严格把握“多”与“好”的统一,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持续强化精品意识,努力把每一件小案都办成质量过硬的铁案,大案办成精品案,积极打造公益诉讼检察聊城品牌。近年来,共有9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0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工作中紧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舆论关切的环保领域“老大难”问题,着力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展专项活动。工作中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充分发挥专项引领作用,以专项监督活动带动全局工作。近年来,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先后开展了“生态水系、湿地及水利设施保护”、“守护秀美聊城”、“助力打造黄河运河交汇明珠城市”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93件。

完善机制,以规范化畅通对外沟通联动

一是寻求上级政策支持。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主动靠前做好检察宣传和工作汇报,积极寻求党委、人大等上级机关支持,市委、市人大分别印发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专门文件。

二是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认真总结、深化拓展“检察长+X”协作模式,与聊城市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聊城市林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协作, 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与聊城市水利局等部门会签协作配合意见9份。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意见》。

三是探索跨区域协作机制。秉持黄河流域生态检察一体化理念,沿黄3县检察机关主动出击,与河南省范县检察院等12家单位会签《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配合意见》,彰显了沿黄检察机关“同饮一河水、保护母亲河”的使命担当。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造大运河文化带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大运河沿线检察机关跨区域司法协作,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5市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京杭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为跨省际大运河保护检察协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三提三敢”要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案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共护绿色运河古都、共建生态江北水城,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贡献更强检察力量。(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薛良诚 通讯员 王凯忠 报道)

责任编辑: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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