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测试|《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

大众日报记者 赵琳

2022-06-29 08:00: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测试题目:填空题

1、全国性评奖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文艺、新闻、出版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包括文艺、新闻、出版领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评奖活动,以及冠以“全国”、“中国”、“中华”等名称的评奖活动。

2、全国性评奖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3、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以及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可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

4、新闻媒体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须报上述有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资格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中央宣传部)审批。

5、任何互联网站、中介组织、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也不得以各类大赛、评比、排行榜等形式变相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

6、具有全国性评奖资格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如确有必要,只设(一)个评奖项目,各协会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评奖项目数量。

7、除新闻类评奖外,其他全国性评奖每届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8、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的资格审查和奖项,由(中央宣传部)负责审批。

9、申请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应当在举办评奖活动前(4)个月向中央宣传部提交申请书。中央宣传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

10、全国性评奖必须有明确的评奖章程、条例和实施细则。评奖过程中必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质量)第一,宁缺勿滥。

11、全国性评奖应当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果评价体系,将演出场次、收视率、采用率、上座率和发行量等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把经过实践检验和得到群众认可作为最终标准。

1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加评奖透明度,评委评语、评委身份、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13、严格执行评奖(回避)制度,有作品或个人参评的创作生产单位领导不得担任相关奖项的评委。

14、全国性评奖一律(不准)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15、所有新闻媒体均(不得)对擅自举办的全国性评奖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违规进行宣传报道的,依照新闻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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