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今年起,德州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企业家日

大众日报记者 贺莹莹

2021-01-18 20:53:2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月18日,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自2021年起,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德州市企业家日”。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稀缺资源。设立“德州市企业家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促进德州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和发展壮大;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541”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张志宁 报道)

责任编辑: 籍雅文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