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七条“规矩”整治“食堂”腐败 招待可用本地产100元以内红酒

2015-05-31 02:38:13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出现的“单位内部食堂豪华装修、请来星级饭店大厨以及茅台酒装进矿泉水瓶”等等,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食堂腐败”现象该露出原形了——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纪检部门获悉,自即日起对单位内部食堂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奢侈浪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济南市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开展内部食堂专项整治,重点整改接待制度不健全、经费管理混乱、接待标准执行不严格、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接待私人亲属和朋友、借食堂载体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豪华装修等问题。要结合内部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同时,财政部门要对公务接待经费来源、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审计监督。
  据了解,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济南市在整治“四风”问题上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截至2015年4月底,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8起,处理57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8起、93人。
  以下为编辑根据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整理:
  1、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加强经费控制,规范接待场所,严禁超标准接待和奢侈浪费。
  2、干部职工用餐要按照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
  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有关要求,在公务陪餐时,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用酒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严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做好登记备案。
  4、严禁同城接待。在单位内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要只限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异城单位,餐饮要以家常菜品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公务接待要严格实行公函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并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5、严禁在内部食堂接待私人亲属和朋友。
  6、严禁以单位内部食堂为载体违规发放福利。
  7、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内部食堂,不得对内部食堂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记者:晁明春 编辑:范遥 吴佳)

签审: w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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