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为“任务”乱搞“一刀切”式罚款,反映出哪些问题?
大众日报记者 孙秀岭
2021-09-14 20:29:13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
9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发现内蒙古个别地区交警执法存在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督查组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而现场的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督查组了解到,部分基层交管部门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
他们为何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为了完成罚款任务。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对各盟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名和通报,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做出最低数量要求。对基层交管人员来说,无论“罚单”排名,还是“最低数量”要求,都是一个个任务清单。为了“赶任务”,就可能“冲一冲”,就可能衍生出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
问题来了:这些交警咋有这么多“罚单任务”?交警应该有罚款任务吗?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可以说,如此“一刀切”式罚款,如此大笔一挥、罚单一开,不仅损害司机的合法权益,也腐蚀法律权威和公信力。
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连夜发出通知,在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规范交通执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举一反三,坚决整治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强化条线专项治理,坚持铁腕治警,根除顽瘴痼疾,整肃队伍风气,坚决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公安交管队伍。
“一刀切”式罚款也是对发展环境的伤害。冲“业绩”、创收、搞福利,商业化的用语,被安在交通管理执法上,充满讽刺和憎恶。一个地方发展,营商环境是关键,交通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试想,面对“一刀切”式罚款,谁敢来投资兴业?投资兴业上“一潭死水”,经济如何发展?打破这个恶性循环,不仅要解决“一刀切”式罚款问题,更要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在体制机制上铲除“一刀切”式罚款的土壤。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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