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法实现网上立案 青岛法院减轻群众诉累
大众日报记者 肖芳 通讯员 时满鑫 朱本腾
2018-12-20 21:39:43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
12月20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网上立案方法、操作流程,并分别用电脑和手机进行了现场演示,发放了网上立案、交费操作手册。
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案件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材料齐全,法院将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避免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多次往返。
据了解,在青岛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一种是用电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一种是用手机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的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对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系统可实现诉状自助生成、网上交费(青岛中院现已实现网上交费,随着青岛市非税收入网上银行收缴工作的开展,明年一季度,青岛各区、市法院将全部实现网上交费)。网上立案系统可与全国律师事务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目前青岛部分法院实现了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由系统向法官等相关人员发送通知。
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山东省高院提出的建立“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网上诉讼服务体系要求,扎实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截至12月17日,青岛两级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37528件,完成网上立案25966件,网上立案占立案总数54.50%,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青岛中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1570件,完成网上立案1166件。网上立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好评。
据介绍,青岛法院立案庭制作了“网上立案须知”“网上立案流程”等宣传手册,详细介绍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放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供群众阅取。通过宣传推广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了解网上立案的便捷和优势,引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选择网上立案方式,扩大网上立案覆盖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享受网上立案带来的便利。青岛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网上立案专区,配备电脑、扫描仪等网上立案终端,为人民法庭配齐网上立案设备,确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同步运行。
此外,青岛法院还协调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召开“网上立案”律师座谈会,对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职人员等进行网上立案培训;建立网上立案微信群引导网上立案,使网上立案成为律师的第一选择。青岛中院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青年法官志愿者在立案大厅主动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帮助当事人快速完成用户注册、案件材料上传、案件审核、在线交纳费用等流程,使当事人直观体验到网上立案的快捷方便,通过带动效应提高网上立案率。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扩大网上立案范围,逐步实现由目前的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到国家赔偿、执行及二审、申请再审、申诉等各类别案件全覆盖;健全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材料提交、审查、流转全程留痕;拓展管辖异议申请、保全申请、网上送达等线上功能,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子诉讼服务;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律师的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网上立案系统的作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相关链接:青岛法院网上立案、交费操作方法
在青岛,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一种是用电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一种是用手机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的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
一、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的立案方法
第一步,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点击“当事人注册”进入注册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即可完成注册(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录地址:lsfwpt.sdcourt.gov.cn:7865);
第二步,登录系统后,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一审菜单栏里点击“网上立案”,即可进入申请界面;
第三步,阅读立案须知,选择受理法院,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和立案材料;
第四步,案件提交成功后,法院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五步,审核通过,状态会变为“待交费”后,选择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会第一时间生成案号和交费通知单。目前,青岛网上交费支持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5家银行,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方式交费。
二、用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的立案方法
责任编辑: 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