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维修资金可电子化交存 公租房租金能二维码缴费

2021-01-04 10:39:3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住建局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济南住房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正式启用电子票据。另外,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开发的“公租房租金电子票据系统”即将上线运行,运行后公租房租金缴纳也将正式启用电子票据。

据了解,按照原先的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流程,业主必须手持住房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到承办银行网点交存,由银行网点为群众打印维修资金交存纸质票据作为维修资金的交存依据,虽然可以通过承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交存,仍需要到网点打印纸质票据。

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启用后,业主既可以到承办银行交存维修资金,也可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交存,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而且在交存维修资金之后,业主可以通过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微信公众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获取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具备与纸质票据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为解决老年人不会打印电子票据问题,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在房产大厦2楼26、27号设立便民窗口,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就可到窗口打印电子票据。据了解,济南市各承办银行业务窗口均设置“获取维修资金电子票据二维码”,并进行相关指导,以方便群众第一时间获取电子票据。

在公租房租金缴纳方面,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实现了公租房租金缴纳通过公租房管理系统“租金收缴”模块查询缴费金额,缴款人通过银行反馈的缴费“二维码”进行识别缴费,缴费成功后,生成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可以现场打印,也可以发送到缴款人的邮箱或微信电子票夹,便于保存和查找。

此前群众缴纳公租房房租时,要先到小区设置的房屋管理服务站,登录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需要缴纳的房租,通过现金、银行卡或者被扫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完成缴费。缴费完成之后,工作人员需登录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再次输入缴费房号、金额等信息后,才能打印纸质发票。

电子票据实行之后,群众在缴费完成时即可生成电子票据,不需要进行二次信息录入。

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优化公租房租金收缴流程,积极推进业务系统与“山东政务服务网” “泉城办App”“智慧住建移动客户端”等移动平台和对接,实现公租房租金线上支付和电子票据“一链办理”,让群众缴纳公租房租金“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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