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私自打井?烟台高新区综合执法“零容忍”!

2021-03-18 15:11:2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烟台高新区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水资源部署,涵养禁、限采区水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私采地下水行为实行“零容忍”。

近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一起未经批准私自打井违法案件。3月15日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马山街道东泊子海兴路附近有居民正在私自打井,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未经批准私自打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证据保全。

高新区频临海岸线,淡水资源缺乏,被省水利厅划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地下水超采区深层承压水井封井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深水井要进行封填。去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已办理取水许可企业进行核减取消用水许可,封停自备井十五家,打井取用地下水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取水许可,未经批准私自打井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水资源管理高压态势,对新打井私采地下水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推进高新区水资源的合法、有序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非法打井举报电话

0535-4680116

0535-6922471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马跃 李阳阳 报道)

责任编辑: 从春龙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