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激活街道人大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大众日报记者 张鹏

2023-04-05 19:49:5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新时代人大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部署,也对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潍坊市坊子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聚焦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在加强街道基层基础建设、打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后一公里”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直面难题,探索破解之法

街道作为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末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城市化改革发展的逐步推进,城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地位日趋明显。2010年,坊子辖区内乡镇全部改为街道,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也随之取消,群众参与街道管理的民主渠道出现“断层”,人大监督也出现了“盲区”,影响和制约了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如何填补街道人大“空缺”,使社情民意反映在街道“不断流”,更好地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了区人大常委会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为此,坊子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

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常委会办事机构和街道(发展区)人大工作负责同志会议,共同解剖麻雀,找准“切入点”,打开“突破口”。同时,组织考察组奔赴江浙等地区,以实地观摩、深入交流的方式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初步形成了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思路框架。

先行试点,积累实践经验

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必须在遵守法律、遵照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对此,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着力寻求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法理依据。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省委鲁发〔2015〕17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或者明确相关机构;市委办公室潍办字〔2015〕54号文件《关于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会议纪要》中也要求: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

“法律有规定,政策有支持,外地也有实践经验,综合多种因素,经过充分酝酿、反复研究,我们决定采取先行试点的方式,积累相关实践经验,打下良好基础。”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介绍。“2018年4月,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选取在黄旗堡街道先行开展试点。参照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运作模式,通过组织辖区人大代表召开会议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开展专项视察调研等形式,对人代会闭会期间街道人大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探索和实践。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委派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进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困难,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尽快能够将这项工作在全区面上予以推开。”

完善制度,确保有章可循

经过近半年的探索实践,黄旗堡街道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无章可循”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派出机构,它的性质定位是什么?”“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如果不明确,开展工作很可能陷入要么越权要么缺位的两难境地。”

……

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2018年9月份经区委批准,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及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总体原则、性质定位、工作机制、主要职责和组织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机制层面对街道人大工作进行授权和规范,实现了街道人大工作“有章可循”的突破。

为更好地发挥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群众的职能优势,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站工作规则”,在全区建立了23个代表联系选民接待站,辖区代表轮流每月固定时间接待选民群众;建立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制度,2018年10月,通过了《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2019年开始,坚持每季度对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更好地激励代表积极作为;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名区级人大代表届内至少一次到原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评议;探索开展政府部门专项工作评议,促进政府部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政府决策由“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探索设立“人大代表+人民法官”枫桥工作站,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人民法官的专业优势互补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机制,激活了街道人大工作的“一池春水”。

“区人大常委会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为基层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也为从事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和辖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好人大工委的11项职责,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凤凰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伟表示。

补齐短板,职能更加完善

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如何对街道预算开展监督,有效避免街道预算审查监督的“盲区”,是区人大常委会面临的一道紧迫课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参考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坊子实际,制定了关于街道(发展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并经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街道(发展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依法对本街道的预算、决算草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开展日常监督,组织相关专项调查,补齐了坊子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的最后一块“短板”。“这个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弥补我区街道(发展区)人大工委在预算审查监督机制上的不足,为加强街道(发展区)人大工作、丰富街道(发展区)人大工委履职、发挥其职能作用拓展了空间,提供了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说道。

自2018年以来,全区7个街道(发展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累计召开委员会会议98次,提出意见建议650余条,其中对130多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办理并跟踪督办;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140余次,接待选民群众5000多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90个,助推了街道(发展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坊子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设立,激活了基层民主的“神经末梢”,使辖区内街道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开创了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作出了坊子贡献。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鹏 通讯员 谭寿敬 薛明军 报道)

责任编辑: 李忠运 王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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