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存取、使用?《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大众日报记者 王莉莉 高钊
2023-06-13 11:07:3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事关群众的安居与社会的稳定,物业服务各方主体应该如何管好用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月13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提升群众满意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上,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波进行解答。
李春波表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纳并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发挥着住宅“医保金”和“养老金”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后新建的商品住房逐步老化,维修资金的使用需求明显增加,为了更好的保障业主和物业企业双方利益,规范资金监管行为,淄博市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定了《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首期缴纳要按时足额
物业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足额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截至竣工交付尚未售出的房屋,由建设单位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建设单位应当交纳的维修资金,区县主管部门可以从监管的预售资金账户中划转。
余额不足要及时续交
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纳额30%的,由业主共同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续交方案和续交标准,并由业委会、居委会组织实施。业主应当自收到续交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续交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逾期不续交的,业委会、居委会可以书面催告;仍不续交的,可以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资金使用要严格管理
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程序是,物业服务企业接到业主报修或者发现问题后,应进行现场核实,并编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表决同意后,报物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组织实施。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资金监管要专款专户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可以决定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区县主管部门代管专项维修资金;决定自行管理的,应当以自己名义设立专用账户,并由区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区县主管部门代管,存入银行专用账户。
物业主管部门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维修资金用于定期组合存款、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等,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莉莉 高钊 通讯员 孟繁一 报道)
责任编辑: 张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