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临南镇:志愿奉献矫心正行,探索社区矫正“最优解”
大众日报记者 张海峰
2022-05-16 14:58:4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5月7日,在临邑县临南镇宁楼村,一群“红马甲”格外醒目。他们清理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的杂草、柴草堆、垃圾等,个个积极认真,干劲十足。这群“红马甲”是临南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同时也是临南司法所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当天,在临邑县司法局临南司法所的统一组织安排下,他们来到宁楼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动,村内面貌焕然一新。“这些孩子干活都很用心,能看出来他们是真心悔改。有句俗话叫‘浪子回头金不换’。”宁楼村郭丽荣说。
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第二任教师”,担负着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重任。近年来,临邑县司法局临南司法所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最优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志愿服务为形式,将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再教育工作中,让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在各种志愿活动中培养社会责任感,增强融入社会、感恩社会的意识,同时也促使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群体,切实提高矫正质量,有效促进辖区和谐稳定,实现“志愿奉献 矫心正行”的良性循环。2020年10月份,临南司法所成立了全县第一支社区矫正对象志愿服务队—临南司法所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队自成立以来,开展了“浪子回头金不换 疫情防控‘战’一线”主题志愿活动、“‘春风行动’促就业 志愿服务伴我行”主题志愿活动、“关爱老人 矫心正行”关爱老人主题志愿活动等9次公益活动,参与志愿者人数达220人次。疫情防控期间,2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了村级疫情防控劝返点执勤,执勤时长达1200小时,有些社区矫正对象还慷慨解囊,积极为抗疫捐赠资金和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物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以“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能所及”为活动原则,临南司法所志愿服务队在日常活动开展中根据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身体情况、生活环境等,为其安排合适的公益活动内容,将公益活动内容纳入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效果予以调整。每次开展公益活动前,工作人员都会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考察,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益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职责分工等事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指纹打卡签到、记录活动时间。活动开始后,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宣传公益精神、活动意义等,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活动效果。活动结束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指纹打卡签退,活动时间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考核、奖惩的依据,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公益活动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进行总结,对表现优异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表扬,对迟到或无故缺席的社区矫正对象和活动时消极怠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必要的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不仅有助于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更能够增强他们的奉献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归属感,为其今后服从管理、接受矫正、顺利融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临邑县司法局临南司法所所长韩晓说。
社区矫正对象于某的“蜕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于某在缓刑初期,思想极为不稳定,经常遭到亲友的冷眼,这让他陷入痛苦之中,对生活丧失了信心,抑郁、自卑、 懒散,司法所发现苗头后将其列为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并根据于某性格特点和生活经历为其制订了矫正方案,通过发掘于某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的闪光点,引导于某参加公益活动,让其在帮助他人、奉献社会中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几次活动下来,于某的付出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肯定和赞许,矫正方案初见成效。一个月后经过评估,于某的管理等级调整为普管。在此期间,于某按时到司法所报告情况,提交思想汇报,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表现良好。司法所将于某参加公益活动带来的转变改编成生动鲜活的小故事,鼓励于某在集中警示教育大会上多次发言,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鼓励其他社区矫正对象重拾信心,树立对生活的希望,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感谢临南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我的关心、鼓励和帮助。参加所里组织的公益活动,得到社会的认可,给了我力量和信心。我会一如既往地服从管理、遵规守纪,为社会多做贡献,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于某感慨地说道。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栾雪 韩晓 记者 张海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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