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释法|《公务员登记办法》

大众日报记者 魏然

2023-05-17 07:59:58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有关条款】

第四条公务员登记应当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 登记的对象: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

(二)按规定安置到公务员职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

(三)通过调任、聘任、面向社会选拔等方式到机关任职的人员;

(四)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依照法律或者有关章程经选举等方式担任机关领导职务的人员;

(五)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因工作需要交流到机关任职的人员;

(六)其他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

【典型案例】

据陕西党建网报道,陕西省淳化县坚持“细、实、严”,按照《公务员登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

“细”字当头,规范登记程序。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登记办法》,明确登记程序、管理权限和实施步骤,严格界定登记对象,认真核对人事档案,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严格确定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范围和登记对象,综合考虑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方式,按照行政编制限额和规定条件,对新录用、调任、选任等6类登记对象进行甄别审查,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予以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3种情形,确保公务员登记工作公正性。

“实”字托底,把牢登记关口。严把拟登记人员的“三道关口”,一查编制名册,严把单位编制关,审核单位是否有空缺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从公务员入口的源头上控制公务员(参公)混编、超编、超职数和违规进入问题;二查考录、调任、转任资料,看是否符合政策程序;三查人员信息,认真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审核登记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与档案一致,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确保公务员登记表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上信息一致,确保公务员登记信息准确性。

“严”字防乱,严肃登记纪律。把严把准公务员登记入口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把工作建立在对情况的真实把握上。采取单位上报与组织查核双重模式。按照《公务员登记办法》,对新考录、军转干部、调任、转任等不同情况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逐个确定被登记对象,避免漏登、错登。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通融、不放宽,防止搭车登记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公务员登记工作的严肃性。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责任编辑: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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