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大众日报记者 魏然

2022-09-21 08:03: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问:请问《若干规定》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若干规定》根据党章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过修订,内容由原来的18条调整为22条,修改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若干规定》提出,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若干规定》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补充完善,增写了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内容。

三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步骤。围绕扎实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若干规定》对有关工作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明确了会前的4个步骤和会上的4个程序,并对做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督导。《若干规定》根据《准则》规定,增加了“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表述。同时,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提出要求,对上级党组织及负责人督促检查和指导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规定。

五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提出,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对不按规定召开、走过场的进行责任追究。

问:请问开好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环节。《若干规定》明确了准备工作的4个规定动作: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由党委(党组)或者委托组织部门、机关党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四是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问:请问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哪些规定的程序?

答:对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开法进一步作出规范,是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若干规定》提出,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按以下4个步骤进行:一是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二是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三是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四是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问:请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如何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问题?

答: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若干规定》要求,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问:请问如何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督导?

答: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工作,是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的关键所在。《若干规定》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同时,还对加强督导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随机参加一定数量的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若干规定》明确,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 高翔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