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奖20万元!新版《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发布
大众日报记者 李剑桥 姜斌
2020-04-21 17:25:01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4月21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相关情况。
今年4月4日,滨州市政府制定发布了新版《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这是滨州市在2014年《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的又一次优化升级。新《办法》在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奖金额度、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调整,重大专利奖的奖金为每项20万元人民币,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滨州市自2010年起即设立了市专利奖励制度,制定印发了首部《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市专利奖励制度实施以来,对调动全市科技和专利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创新社会氛围、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曙光先生介绍,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特点,十强产业集群高速发展,为适应新时期发展新特点,确保专利奖励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合新时期专利工作实际,滨州市优化制定了该次新版的《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共有18条内容,从法律依据和工作宗旨、奖项设置、工作原则、工作机构、申报条件、推荐及评审程序、奖励政策和相关附则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设立滨州市专利奖。“市政府设立滨州市专利奖,旨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促进专利技术的运用,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每年组织市专利奖评选,奖励在滨州市辖区内发明创造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专利和为此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齐争先介绍说,根据《办法》,市政府对获得市专利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重大专利奖的奖金为每项20万元人民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据高曙光介绍,新《办法》在原有2014版的基础上,对授奖总数进行压减,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比之前减少20项;但奖金额度有所提高,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较老《办法》规定的每项2万元、1万元、2千元有较大提高。评审组织管理机构方面,将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和市专利奖励评审委员会合并为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一个评审组织管理机构;拓宽专利奖申报渠道,推荐单位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级行业协会;同时,拟奖励名单公示期也由原来的30天缩减为10个工作日。
据了解,本《办法》自2020年5月5日起施行。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剑桥 姜斌 通讯员 王金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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