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讯】山东煤监局部署煤矿雨季“三防”工作

2017-04-01 11:45:10 发布来源:中国煤炭网

日前,山东煤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全省雨季“三防”工作特点,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管,部署开展2017年雨季“三防”工作。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雨季“三防”工作机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雨季值班制度、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积极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排查治理和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工作。

 

同时,要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

 

此外,加强雨季灾害应急处置,强化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审查和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企业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矿区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矿井涌水量出现突增、突减以及水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要先停产撤人,然后分析原因。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者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最后,要强化雨季“三防”监察执法,在安全“体检”和其他监察中,山东煤监局和各监察分局对雨季“三防”、水害防治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按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加大雨季“三防”工作责任监察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重点巡察活动,查调度、查系统、查值守、查管理、查应急,做到“五查”到位。(吴中锋 高文静)

责任编辑: 左丰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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