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地方法治 | 2025-12-12 17: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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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等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对2026年6月30日前有效期届满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此次清理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文件起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要求,对照清理标准提出清理建议,市司法局对相关材料全面梳理汇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形成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发文公布,经清理,继续执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公平竞争精神、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有效期已到不再继续使用等,废止、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
通过开展文件清理,进一步落实了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的各项措施要求,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下一步,该市将继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临沂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