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12 16:22:26

12月10日,记者在滨州市召开的《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推动吕剧文化传播与交流,促进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5年10月30日经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吕剧是起源于滨州的地方戏曲剧种,是齐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鲁北地区的历史记忆和民俗风情,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既是滨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里程碑式举措。作为吕剧文化保护传承的主管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切实扛起牵头职责,全力以赴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让吕剧艺术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条例》共计28条,为解决滨州市在吕剧文化保护传承实践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构建了一套全面、协同的制度框架。

《条例》明确了保护传承的对象范围,并清晰界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为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激发社会活力,《条例》详细规定了社会各界参与保护传承的多元化途径与方式,鼓励全民参与。同时,建立了科学的吕剧资源调查机制,并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权利、义务以及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的具体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着力夯实传承根基。

《条例》在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和激励机制上进行了创新设计。为促进艺术精品的涌现,《条例》强化了对吕剧创作的引导以及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传播推广方面,《条例》既规定了惠民演出、戏曲进校园等线下普及活动,也鼓励运用数字化技术拓展线上传播新业态。尤为重要的是,《条例》专设条款推动吕剧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将文化优势转化为特色产业发展优势。最后,《条例》还从基础设施保障和培育健康、规范的演出市场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吕剧艺术的长期繁荣提供可持续支撑。

责任编辑:董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