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入罪标准更具体 打击链条更提前!东营区人民法院解读新规四大变化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12-12 17:22:02原创
大众网记者 王丽臻 东营报道
12月12日,东营区人民法院2025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举行,在答记者问环节,有记者提问:“根据2024年12月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拒执罪的认定、追责有什么变化呢?”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专班成员吕珊珊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吕珊珊介绍,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打击拒执犯罪的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入罪情形更具体、打击环节更提前、量刑档次更清晰、主体更明确。
入罪标准更具体
扩充了恶意处分财产的类型,新解释明确将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以及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列为“情节严重”情形。这使得打击“软对抗”、虚假交易逃避债务行为更有依据。
将“经罚款、拘留后仍不履行”情形法定化。对于拒不交付、拒不迁出以及拒不履行行为义务的被执行人,即使已经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仍不履行,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阻碍执行、对抗执行的入罪标准。新解释将“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现场,以及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证件”等行为,在情节恶劣或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条件下,明确为犯罪。
打击链条更提前
新解释的重大变化是行为人为逃避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的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若在判决生效后查证属实,并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为犯罪。这有效堵住了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就转移财产以逃避未来执行的漏洞。
量刑档次更清晰
明确了“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比如: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妨害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或暴力攻击执行人员;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此外该解释还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情节严重”情形。并明确对于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主体更明确
明确了犯罪主体与共犯的责任。新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将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与被执行人并列,明确为“负有执行义务的人”。第八条还规定,案外人明知被执行人拒执而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可以以拒执罪的共犯论处。
吕珊珊说,总之,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打击拒执犯罪进入更精准、更严厉、更注重实际效果的阶段。
责任编辑:鲍梓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