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53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大众新闻 杨秀萍   2025-12-12 21:58:12原创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平台枢纽作用。记者从12月12日上午召开的“回望‘十四五’.奋楫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连续三年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持续开展薄弱司法所专项整治行动,全市153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省司法厅连续两年在烟台市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推广烟台市相关做法,1名司法所长代表山东在全国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作交流发言,相关经验做法获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规范场所建设,优化阵地载体。全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5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司法所93个,新增办公面积8900平方米。全市153个司法所全部拥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数字化设备设施,统一外观标识,合理划分业务区域,并在各大电子地图上更新位置,场所辨识度、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支撑。通过招考、调任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全市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714人。推进司法所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持续组织全市司法所长大练兵、大比武,全市司法所长平均年龄降至40岁以下、整体下降4.6岁,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超87%。建立局机关与司法所“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双向交流”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促进职能发挥,践行法治为民。在全省率先印发《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实施意见》,积极参与解决镇街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创新开展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在法治轨道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全市司法所“一所一品”展示活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实行薄弱司法所领导班子包联督导,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大众新闻记者 杨秀萍)

责任编辑:林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