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巧解医患千千结 人民调解暖民心

地方法治 |  2025-12-13 2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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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置,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一头系着医疗机构声誉,稍有不慎便易激化矛盾。近日,淄博市临淄区英力调解室、稷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立足群众需求,巧用“背对背”调解、专家会商等方式,成功化解两起医疗纠纷,既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为基层医疗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2023年12月,李某因腰疼在某医院疼痛科接受臭氧治疗后,出现下肢静脉血栓症状。因双方对血栓成因及责任认定存在分歧,协商多次未果,李某转而向英力调解室求助。接到诉求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探望,联合村医安抚李某情绪,耐心倾听其诉求;随后前往医院了解诊疗细节,厘清矛盾核心——医院需鉴定明确责任,李某则盼人性化补偿。

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较深,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一方面与李某交心沟通,引导其明确合理诉求;另一方面联动医患调解委员会,为医院分析鉴定流程、时间成本及声誉影响等“机会成本”。最终,医院综合考量李某家庭情况与自身长远发展,同意给予1.1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金,双方握手言和。

无独有偶,2024年12月,73岁的鲁某因胃部疾病住院治疗,插胃管操作时因导管误入肺部引发吸入性肺炎,虽经救治病情稳定,但鲁某家属与医院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家属携律师、媒体向医院索赔10万元,却不愿走医疗鉴定或诉讼程序,转而向稷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调解员迅速介入,详细查阅病历资料,核实诊疗过程,确认医院操作存在疏忽。在家属拒绝医疗鉴定的情况下,调委会组织医学专家、律师开展案例研讨,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判定该事件属于四级医疗责任事故,并结合患者伤情、护理成本等因素,给出3万元左右的补偿建议。

此后,调解员向医患双方通报专家意见,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医院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3.3万元补偿金,家属也接受该方案并承诺不再追究。为保障协议效力,调委会协助双方申请司法确认,让一纸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两起纠纷的圆满解决,彰显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工作特色。面对医患纠纷这一基层治理难点,调解组织坚持“求同存异”原则,既从群众角度出发,拉近与当事人距离、摸清真实诉求,又为医疗机构分析利弊、算好“长远账”,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平安临淄)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