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言资政成果从“纸面”落到“地面”

市县政协工作 |  2025-12-14 12: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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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构建起涵盖政协协商成果报送、交办、承办、督办、反馈等各环节的全链条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政协协商成果有效转化、落地见效。

《意见》明确了纳入采纳落实反馈范围的协商成果类型,主要包括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民主监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会议形成的意见建议,重要调研报告、视察报告、考察报告,以及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等。

在办理程序上,《意见》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流程、明确时限。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协报送的协商成果批示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纳落实,原则上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协商成果办理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持续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市政协办公室通过组织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回头看”,跟踪了解办理进展与实际成效。

在成果反馈方面,《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将采纳落实情况书面反馈至交办单位和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将相关领导批示、成果采纳落实情况等及时反馈给参与协商的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每年年底前,市政协办公室汇总全年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情况,并向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进行书面报告。

德州市政协主席卜祥联表示,《意见》的实施标志着德州市政协协商成果转化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将有力推动政协履职成果从“纸面”落到“地面”,提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效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中贡献更多政协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