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缴费满一年 烟台市人社局接听12345热线

烟海e家    2025-12-15 07:01:11

  烟台融媒12月15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李延平)12月12日15:00—16:00,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瑞带领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来到烟台12345政务服务中心,接听群众来电。1个小时的时间里,有多位市民拨打了电话,围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咨询、求助和建议,工作人员与市民进行了交流沟通。

  “我的社保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更换?”首通电话接通后,一位市民提问。工作人员解答,更换社保卡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下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卡制卡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办理更换。线上更换可以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申请补换即可。

  一位市民来电咨询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和方法,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为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网办渠道进行申请。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直没参加工作,我的个人档案现在是在哪里呀?”一位毕业生来电表示。工作人员答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会由学校寄回其户籍所在地区市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本人可自行查询。

  莱山区一市民反映,他是市直引进人才,今年7月申请的生活补贴一直未发放,咨询何时发放。工作人员答复,目前,市直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7月份批次名单正在公示期,提醒其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关注账户变动。

  “我今年8月发生了工伤事故,目前处于停工留薪期,这个阶段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一位龙口市市民咨询。工作人员答复,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想申请人才补贴,要求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我应该到哪里查询打印?”莱山区一企业员工来电咨询。工作人员答复,线下方式本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烟台市内任意一家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的经办窗口或自助终端机器进行打印,线上可以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微人社”—“掌上大厅”—“企业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即可下载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我2022年手腕处发生工伤,最近该部位旧伤复发了,请问可以按照工伤报销医疗费吗?”针对一位莱山区职工的疑问,工作人员介绍,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旧伤复发治疗申请,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旧伤复发诊断意见,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核准后的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可以按工伤报销。

  “我想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请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群体?”一市民致电咨询。工作人员答复,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登记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其他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人群。

  接话活动中,还有多位市民反映了退休金核算、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费等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接话活动结束后会尽快与相关部门一起推动诉求尽快解决。

责任编辑:姜合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