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悬赏3000元!泰安一地法院发布两则执行悬赏公告

大众新闻 王洪涛   2025-12-15 13:00:50原创

12月12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两则悬赏公告,具体如下: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邦军与被执行人孙强、山东合聚英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强,男,1987年5月20日出生,汉族。

住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大中泉村10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70520****。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5)鲁0983民初623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800795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3000元。提供行踪线索并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一次性发放现金2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17515297651

联 系 人:丁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婷婷与被执行人尚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尚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尚迎,男,汉族,1988年11月20日出生。

住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尚东村10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8319881120****。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1)鲁09民终399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402584.5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234

联系人:吕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肥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王珂)

(大众日报及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

责任编辑:王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