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造假”等!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被罚30万元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2025-12-15 15:45:51原创

1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杨杰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该公司非车险管理部负责人于飞凤警告并罚款1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首次被监管处罚通报。此前,2017年3月,原青岛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经营期间违法给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10万元。时任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张国平、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黄岛营销服务部经理韩大卫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永安财险在山东省内的多家分支机构曾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4年7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业务、财务信息不真实被罚款19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聊金罚决字〔2024〕11号)显示,焦宪忠,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业务、财务信息不真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2024年5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金罚决字〔2024〕14号)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被罚款3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以来,永安财险各机构收到的罚款累计已超519.4万元。从永安财险的系列罚款清单来看,该司从业务数据不真实到财务数据不真实,从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到编制虚假资料,从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到为其他机构及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其问题遍布多地分支机构。系列罚单清晰地显示出,永安财险在治企管企上存在不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