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东营持续严查,切勿侥幸!

地方法治 |  2025-12-16 18: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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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深化冬季守护行动,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以“零容忍”的态度、“高频率”的执法强度和“全覆盖”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下面

将近期查获的

酒驾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案例一

2025年12月1日21时40分许,巴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东五路与南一路路口南侧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巴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5年12月3日23时01分,秘某某驾驶牌号为鲁E3***N的小型汽车行至南一路与滨州路口,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5年12月6日20时35分许,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0***E的车辆沿曹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曹州路与潍河路路口南侧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燕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四

2025年12月8日20时53分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5***0的车辆沿汾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三路与汾河路路口西侧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随后将王某带到东营市中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案例五

2025年12月9日14时许,张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行至北一路与泸州路口西侧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六

2025年12月9日20时40分许,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1***T的车辆沿滨州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沂河路与滨州路路口北侧时掉头逃逸。随后行驶至伟浩御景小区北门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82mg/100ml。随后将高某某带至东营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为什么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的代价

酒后禁驾,不是儿戏

东营交警

将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严查严处行动

请勿心存侥幸

同时要劝诫身边的亲朋好友

(东营公安)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