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节水新政,到2030年节水产业规模力争达1500亿元

山东法制报 |  2025-12-16 18:17:44 现场

羊文智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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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24年,山东万元GDP用水量23.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74立方米,分别比2020年下降21.28%、19.69%,提前完成“十四五”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04,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2%,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7.9%,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0.5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二位。

“十四五”以来,山东累计压采地下水量2.38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位较治理前上升1.49米,主要漏斗区面积减少6720平方公里。在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山东10次考核优秀。

为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山东近日出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推动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深度节水控水。主要内容和创新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结合“十五五”工作谋划,研究确定多项具体工作目标。比如,到2030年,全省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90.18亿立方米以内,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5以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2000万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5%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海水淡化工程日产规模达到150万吨,全省节水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500亿元。

从严格水资源管控目标约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加强水资源全过程管理等方面,推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四水四定”原则。比如,强调了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均应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沿黄地区新建、拟建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灌溉机井等取水设施均应办理取水许可证,各类取用水单位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水计量设施,开展水资源论证时应严格进行节水评价。

聚焦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分别列出推进措施。《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化工园区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应不低于35%;加强再生水回用设施及输配管网建设,推动沿海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充分利用淡化海水,再生水价格在市或县(市、区)政府统筹协调下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强饮用水生产以及现场制售饮用水的节水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先行先试,规范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实施水效提升行动,开展节水诊断公益服务;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公共机构新购置用水器具须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等。

从体制机制层面,对节水制度和节水标准建设、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严格水价标准,以及激发节水市场活力、探索水预算管理等作出安排。《意见》提出,实施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落实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不符合强制性用水定额的用水单位要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推进节水产业园区建设,在政府采购中优先或强制采购节水产品;落实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的水资源税减征政策;加强“节水贷”“水权贷”等绿色金融支持;探索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规范交易行为,推进非常规水市场化交易;全省域开展水预算管理国家试点,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节水成效评价机制。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羊文智)

责任编辑:羊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