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调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资格券先领再报,且数量有限

大众新闻 徐付彪   2025-12-16 22:41:16原创

12月16日,德州市商务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德州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办法的公告”,其中提到,根据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情况,决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5年9月12日(含)之前在德州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机动车销售统一时间为准),按照原政策执行,无需领取资格券。2025年9月13日(含)之后在德州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均须先领取资格券再提交补贴申请;资格券数量有限

这就意味着,在2025年9月13日(含)之后拟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部分消费者,可能无法参与以旧换新。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调整德州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办法的公告

按照稳妥有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参与范围

2025年9月12日(含)之前在德州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原政策执行,无需领取资格券。

2025年9月13日(含)之后在德州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均须先领取资格券再提交补贴申请

二、参与方法

拟申领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的消费者,须于2025年12月16日12时至12月18日12时,在“云闪付”—“鲁换新”—“德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上传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填写姓名、本人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完成实名认证。资格券的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领取的资格券补贴类型必须与实际申报补贴类型一致。报名入口将于2025年12月16日12时开放

拟领取报废更新资格券的消费者需同时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拟领取置换更新资格券的消费者需同时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消费者上传资格券申领信息后,将进行逐一核验,核验通过的消费者可在“我的资格”—“资料核验状态”处显示“资料核验通过”;未核验通过的“资料核验状态”处显示“资料核验异常”,并在“审核退回原因”处显示退回原因,消费者可在12月18日12时之前补正信息重新提报,12月18日12时报名系统将关闭,请广大消费者及时关注申领信息核验状态,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或提交报名信息但未核验通过的不得参与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领取。

三、资格券领取时间

资格券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5时,遵循“总量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的原则,领取资格券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公示名单”处进行公示。资格券领取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资格券图片(在“我的资格”—“申领状态”处显示“在德州市申领成功”),申请人需下载保存,不可重复领取。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资格券数量有限,参与资格券申领即视为明确知晓并充分理解存在申领不成功的可能,自行承担未成功申领资格券引发的结果。建议消费者提前了解领取办法,综合考虑用车需求和经济状况,理性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如对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有进一步调整,将另行公告。统一咨询热线:0534-2687221。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将资格券图片作为补充资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处,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处。未领取资格券、资格券领取类型与补贴申报类型不符、资格券所有人与补贴申请人不一致等申请,将做退回处理。已完成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含存在错误被退回),请及时关注审核动态。如被退回需补正,请务必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补正,并在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

3.按照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政策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已申领2025年度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不能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领取,其重复提交的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4.本次活动不涉及任何中介代办服务,请勿相信“代抢资格”“保证享受”等虚假承诺。资格券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倒卖、借用。申请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无关资料恶意占用补贴资金额度、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违反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5.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仍按德州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德州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商务字〔2025〕9号)、德州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德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商务字〔2025〕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提交材料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资格券将做无效处理。本公告由德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德州市商务局网站

(大众新闻记者 徐付彪)

责任编辑: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