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场所”到“能用好”——《德州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如何重塑城市安全底线?

德州24小时    2025-12-16 15:31:12

在德州,一个看似平常的社区公园,一块绿白相间的标识牌静静矗立——它不仅是休闲绿地的指引,更是灾害来临时的生命通道。2026年2月1日起,《德州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这座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正以制度化方式将“安全”嵌入城市肌理。

这不是简单的设施增补,而是一场关于城市治理逻辑的深层变革:从过去“建了就行”的粗放模式,转向“平急结合、精细管理、全民参与”的韧性体系。记者深入研读《办法》发现,其背后蕴含三大关键转变,正在重新定义“家门口的安全”。

转变一:从“各自为战”到“协同共治”——打破部门壁垒

长期以来,应急避难场所“谁建谁管”边界模糊:学校归教育局、公园归城管局、体育场馆归体育局……一旦启用,协调成本高、响应速度慢。

《办法》第五条以“清单式”分工破题:应急管理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将避难功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住建、文旅、卫健、人防等10余个部门按领域“认领任务”。

“不是应急局一家的事,而是全城一盘棋。”一位参与起草的专家表示。

这种“牵头+协同”机制,确保了从规划、建设到启用、保障的全链条无缝衔接,真正实现“平时服务不扰民,急时转换不断档”。

转变二:从“静态设施”到“动态管理”——让数据跑起来

过去,许多避难场所信息仅停留在图纸或档案中,公众不知、政府难调。

《办法》第十一条作出突破性规定:所有避难场所必须向应急管理部门报送8类核心信息(名称、位置、面积、容量、设施、功能区图、联系人、电话),且“发生变化须及时更新”。更关键的是,第十五条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推动管理从“纸面合规”走向“实质可用”。

转变三:从“政府兜底”到“社会共担”——激活全民防灾力

《办法》没有把安全责任全压给政府。第六条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资助、共建”;第十三条明确倡导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并支持发布“建议清单”;第十八条更提出“组织动员志愿者有序参与服务”。

“现代应急管理,不能只靠‘国家队’,更要培育‘群众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当每个家庭都有一份应急包,每个市民都熟悉避难路线,整座城市的抗风险能力就成倍提升。”

韧性城市,始于细微之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并未追求“高大上”的新建工程,而是强调融合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学校、广场、体育馆、文旅设施等均可“平急两用”。这既节约财政投入,又避免资源闲置,体现务实高效的治理智慧。

更重要的是,第十九条明确:应急结束后,场所须及时停止使用,管理单位负责检修维护。“用得好,也要恢复好”,形成闭环管理,保障公共空间长期可持续运行。

结语:安全,是城市最温暖的底色

一场暴雨、一次地震,考验的不仅是基础设施,更是制度的温度与治理的精度。《德州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建了多少个避难点,更在于它传递出一种理念:安全不是应急时的临时补救,而是日常治理的必然要求。

当市民能在散步时留意到避难标识,孩子在学校演练中熟悉疏散路线,老人在家备好应急药品——这座城市的安全防线,便已悄然筑牢。

而这,正是高质量发展最坚实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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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志宁 编辑|密霖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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