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擅自施工占用林地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2-16 15:31:58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以开展滨江开发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项目为由,擅自在江宁区江宁街道南山湖社区光大路南端以西20米与光国生物能源厂区道路以东80米之间进行施工,致使江宁街道南山湖社区集体林地被占用。被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
1.限于2026年6月5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肆佰叁拾贰(¥39432.00)元整。

公开信息显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吉万军,注册资本51300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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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阿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