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将于12月31日截止

日照新闻网    2025-12-17 10:32:09

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医保局和日照市人社局了解到,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的集中征缴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请广大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确保下一年度待遇正常享受。

  据了解,2026年度城乡居民两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8个档次: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其中100元档次仅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政府对应缴费档次给予补贴,标准为:选择100元、350元档补贴40元;500元、800元、1000元档补贴8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档补贴100元,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700元;个人缴费维持上年度不增加,为每人40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在园在托儿童及中小学生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每人340元。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0000元。

  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一年,待遇等待期再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可通过缴费修复,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待遇等待期(含固定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缴费主要采取“个人自主申报为主、委托代收为辅”的模式。个人自主申报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银行APP、手机银行、银行柜面等渠道缴费。委托代收可由所在村居(社区)、学校等代办人员集中代收代缴。

  对于首次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线上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养老)或“日照医保”小程序(医疗)办理;线下可到户籍地村(居)、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或县社保机构办理。

  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前请务必核对缴费年度、金额及参保机构是否正确。办理补缴费用的人员,需先到人社或医保部门办理补缴核定,再通过缴费渠道缴纳。

  请广大城乡居民务必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2026年度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报销权益。(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报道

责任编辑:田婷婷